8月3日晚间,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或“公司”)发布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吴海宙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系其个人对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所致。至此吴海宙全部持股已处于冻结状态,本次新增轮候冻结规模较小,不会改变公司股权结构,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治理造成重大影响。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公司司法风险持续显现,此前多个银行账户陆续被冻结,资金保全事项持续发酵。
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董事长吴海宙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吴海宙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
本次轮候冻结发生前,吴海宙持有公司25423066股,占公司总股本7.49%,持股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全部持股均存在质押与司法再冻结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海宙仅为第一大股东。天长市人民法院对吴海宙155万股股份办理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2026年07月29日,到期日2029年07月30日,该部分股份占吴海宙所持股份6.10%,占公司总股本0.46%,不属于限售股、不含高管锁定股,冻结原因为吴海宙在第三方债权债务纠纷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公告披露当日,吴海宙合计持有公司25423066股,占总股本7.49%,全部持股均处于冻结状态,累计冻结占自身持股比例100%;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155万股,占其持股6.10%,占公司总股本0.46%。
公告表示,除本次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外,吴海宙无大额债务逾期违约记录,无信用等级下调情况,未发生重大债务相关诉讼、仲裁,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吴海宙正在推进办理解除股份冻结手续,本次轮候冻结不会变更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治理形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一上述事项进展。
值得关注的是,7月29日晚间,天晟新材公告称,公司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新增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本次新增冻结金额为10.54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共计24个,累计冻结金额为68.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76%。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本次保全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冻结资金事项的进展,积极与案件相关方进行沟通与协商,争取妥善解决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就在稍早之前的7月22日晚间,天晟新材公告透露,截至目前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23个,实际冻结金额为58.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64%。公司经向被冻结账户的开户行询问,获悉冻结依据为(2026)苏0111执保3812号之二十六,发文单位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经公司了解和自查,目前公司重大诉讼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的主要是与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纠纷案。
公开资料显示,天晟新材成立于1998年,2011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高分子发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天晟新材自2019至2024年连续6年归母净利润为负,分别亏损2.89亿元、2.85亿元、1.64亿元、1.88亿元、1.60亿元及0.59亿元,累计亏损金额超过11亿元。2025年,公司扭亏为盈1306万元,但扣非净利润仍亏损1.39亿元。2019年至2025年,公司扣非净利润已连续7年亏损。
2026年一季度,天晟新材实现营业收入为1.08亿元,同比增长2.85%;归母净利润为-63.95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2.58万元。虽然亏损大幅收窄,但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066.04万元,同比减少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