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8月3日晚间,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拟动用全部盈余公积及部分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全额抹平母公司截至2025年末的累计未弥补亏损,彻底清零历史亏损包袱,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后续分红回报能力。本次补亏方案合规落地后,公司将同步开启债权人申报流程,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限内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此前,7月18日,恒烁股份发布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称,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9296472.20元,盈余公积账面金额17941520.46元,资本公积账面金额1462884750.61元。公司拟定使用母公司全部盈余公积17941520.46元,搭配资本公积261354951.74元,两项资金合计279296472.20元,全额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末形成的累计亏损。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是前期多年累计亏损,本次用于补亏的资本公积全部来自股东货币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不属于限定用途、特定股东专属的公积金。
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落地后,以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口径计算,盈余公积余额将降至0元,资本公积余额变为1201529798.87元,未分配利润由亏损全额弥补至0元。实施该方案能够化解公司历史亏损包袱,提升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
公司分别在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8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财政部相关财务处理通知规定,公司在股东会作出补亏决议三十日内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接到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债权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对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限内行使该权利不会导致债权失效,公司仍会按照原有债权协议履行全部债务义务,债权人提出清偿或担保诉求时,需要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带完整有效债权凭证。
债权申报区分法人与自然人两类主体准备材料,法人债权人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与代理人身份证件;自然人债权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需同步提交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件。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三种渠道办理债权申报,申报周期为公告发布当日至2026年9月17日,办理时段为工作日9点30分至11点30分、13点30分至17点30分,双休日与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报。
业绩方面,恒烁股份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75亿元,同比增长27.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49.39万元,同比增长38.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4亿元,同比增长36.02%。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19亿元,同比增长192.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63.66万元,同比增长284.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647.98万元,同比增长2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