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股份(已退市)8月3日公告,公司及6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上海证监局处以2940万元罚款。
上海证监局认定,世茂股份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此外,世茂股份还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关联担保及重大诉讼、仲裁的违法行为。
经查明,2020年至2021年期间,世茂股份多家控股子公司作为主债务人总计账外借款9笔,取得借款152.23亿元。对前述借款世茂股份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影响2020年至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以期末债务余额计算,世茂股份分别少计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总资产、负债111.14亿元、118.54亿元、115.76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总资产的7.44%、8.29%、8.87%,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负债的11.18%、12.61%、12.91%,导致世茂股份披露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世茂股份前述账外借款所借入资金汇入关联方世茂集团资金池统一管理,其中2020年112亿元、2021年40.23亿元,分别占当期年报记载净资产的22.44%、8.21%,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末、2022年末世茂股份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85.42亿元、68.17亿元,分别占当期年报记载净资产的17.44%、16.71%。
2022年,前述借款陆续发生违约,扣除已偿还的债务本金,世茂股份涉及违约的债务本金合计115.76亿元,占当期年报记载净资产的28.37%。
此外,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期间,世茂股份多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世茂集团实际控制企业提供担保25笔,担保金额总计约195.20亿元。
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期间,世茂股份前述账外借款、关联担保所涉及债务陆续发生违约引发诉讼、仲裁12件,涉案金额合计82.22亿元。
对于上述事项,世茂股份未及时披露,亦未在当期年报中披露。
上海证监局表示,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期间,世茂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多期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前述债券存续期间,世茂股份披露了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新增借款、未能清偿到期债务、重大诉讼仲裁情况,披露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世茂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许世坛(时任董事)、汤沸(时任监事长)、许荣茂(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凌华(时任总裁、董事)、俞峰(时任董秘、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张杰(时任副总裁、首席财务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90万元、420万元、280万元、280万元、280万元、140万元罚款;对许世坛、汤沸分别采取6年、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世茂股份称,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当前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鉴于公司被处以罚款,将对公司现金流等财务情况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