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总行层面首次否决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近日披露的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支付机构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摩宝科技”)变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名称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均被否决。

摩宝科技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将于8月28日到期。在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看来,目前该机构注册资本未达法定最低标准,近期产生重大行政处罚记录,股权结构不稳定,多项核心指标也不符合续展要求,本次重大事项变更全部被驳回后,已没有充足时间完成资本补足与股权整改,因此通过续展的概率极低,牌照存在被注销风险。
重大事项变更均被否决
北京酷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遭到央行北京分行否决后,央行总行近日首次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同意摩宝科技变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名称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支付机构变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名称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属于需经监管批准的重大事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进一步明确各类变更的事项范围与审批层级,其中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需经央行分支机构初审后报总行最终审定。

摩宝科技重大事项变更悉数被否,有据可循。今年7月,摩宝科技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四川省分行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806.42万元,罚款2136.5万元,合计罚没约2942.92万元。同时,摩宝科技相关负责人汤某东因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三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4万元。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分析指出,摩宝科技本次多项变更被驳回是监管机构依据法定审批流程作出的正式结论,存在清晰的逻辑。首先,摩宝科技当前注册资本未达到对应业务类型的最低资本要求,且近期刚收到大额罚单,涉及多项核心业务违规,处罚事项处于近三年追溯审查范围内,内控整改是否完成实质性闭环存疑,导致其直接不满足变更的前置条件。
“此外,摩宝科技大股东股权多次经历司法拍卖流拍,股权权属存在不确定性,持股稳定性与出资能力均不符合审慎监管标准。”王蓬博认为,摩宝科技多项变更被否这一结果是可以预期的,也同时释放出明确的监管信号:支付行业重大事项变更已实行全维度联动审查,合规记录、资本实力、股权治理都会相互影响,“带病”变更的通道逐渐关闭,行业准入端的约束持续收紧。
本月支付牌照续展或无望
依据央行备案和工商信息,摩宝科技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资本1.7亿元,尹明善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1年8月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业务许可范围为全国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对应原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业务。目前,摩宝科技注册资本、企业名称均未达到现行监管要求,其支付业务许可证将于2026年8月28日到期。

摩宝科技的股权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重庆力帆控股于2015年收购摩宝科技60.33%股权,并与上市公司电科网安(前身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51%)以混合性所有制的形式联合经营。重庆力帆控股和电科网安曾多次尝试“甩卖”所持股权,但均未能成功退出。重庆力帆控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2021年4月,尹明善家族正式退出力帆控股,建设银行旗下建信信托进场,为力帆控股破产重整提供信托服务。
记者了解到,《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支付机构设立需满足六项基础条件,其中包括注册资本达标、合规经营、股权清晰、治理健全等多项核心条件。《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明确《管理条例》施行前设立的存量机构,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条例及细则规定的设立条件,方可申请换发长期有效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摩宝科技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将于8月28日到期。王蓬博认为,摩宝科技支付牌照到期正常续牌的概率非常低,牌照存在注销风险。因为该机构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定最低标准,且近期产生重大行政处罚记录,股权结构不稳定,多项核心指标也不符合续展要求,本次重大变更全部被驳回后,已没有充足时间完成资本补足与股权整改。
王蓬博指出,后续支付牌照续展会呈现三方面特征:一是合规记录正在成为核心硬约束,比如近三年重大行政处罚可能将直接与续展资格挂钩;二是资本门槛刚性落地,未达到对应业务类型注册资本要求的机构,要么收缩经营地域与业务范围适配更低标准,要么直接退出市场;三是常态化市场化退出机制正式成型,续展不再是例行程序,不合格机构预计将有序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