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及实控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8月4日晚间联创光电(600363)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伍锐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立案。

联创光电同时披露,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总裁伍锐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伍锐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其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总裁的聘任工作。
截至公告披露日,伍锐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控制的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电子集团”)持有上市公司8678.1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5%,为公司控股股东。
不过据联创光电披露,该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电子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拍卖的情况。
对于上述情况,联创光电表示,截至目前,电子集团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伍锐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日晚间联创光电同时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下称“营销中心”)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联创光电及子公司逾期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本金合计5.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10%。
上述逾期债务中,营销中心作为出票人及承兑人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合计票面金额为1.65亿元,公司作为保证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营销中心提供的担保逾期金额为1.65亿元。持票人之一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向公司出具《商业承兑汇票催收告知函》,要求公司履行连带兑付责任。
联创光电称,由于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逾期利息等情况,进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同时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由于公司为营销中心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可能存在因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并对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该公司表示,目前正在通过多种途径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筹措偿债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的偿债方案。但4日晚间联创光电公告显示,该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
经核查,截至公告披露日,联创光电控股子公司营销中心、江西省中久光电产业研究院、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申请冻结资金3.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7%;累计实际冻结金额1110.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
联创光电称,本次银行账户冻结预计将对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的资金支取造成一定影响,并对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核实具体情况,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以消除相应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