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4日获悉,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以下简称《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持续深化,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加速迭代突破,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有序推进,2025年两款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获得附条件准入许可。为积极适应产业快速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和重点急需标准研制,自2025年起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记者了解到,《安全要求》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
据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立足我国产业发展与行业监管实际需求,兼顾技术可行性、产业适配性与落地实操性,构建了维度完整、要求清晰、适配国情的安全要求体系。
从《安全要求》的具体内容来看,标准要求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从源头降低自动驾驶系统潜在的安全风险。
在使用安全上,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在此基础上,明确系统在各类场景下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安全要求,并明确最小风险策略的触发和执行要求。
为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防范误用滥用风险,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并明确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同时,要求车辆制造商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还可通过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用户角色转换等关键信息,引导用户正确认知与使用。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要求》的发布实施,为自动驾驶产品明确了统一的安全准入基线,对规范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应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护航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