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落地实施。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各家银行开始陆续对外公示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从目前已披露的各家银行贷款利率看,各类银行贷款的上限标准分化明显,以个人消费贷款为例,国有大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6%至12%,多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上限为12%至24%。
受访专家表示,各家银行公示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呈现出的差异化特征,是银行资金成本、客群结构以及风险把控能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也将重塑零售信贷市场格局。
个贷成本上限分化
从各家银行披露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来看,不同银行的个贷利率上限标准差别较大。
国有大行方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新发放的个人贷款利息年化上限保持一致。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下同)、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与此同时,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上限与上述四家大行持平,但两家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设定为12%。
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方面,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等多家银行设置的利率则高低互现。具体来看:这些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至24%不等,其中,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平安银行为18.5%,渤海银行为24%。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同类型银行利率上限差距较大,根源在于负债成本、客户结构与业务模式的根本差异。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行活期存款占比高、资金成本低,主要服务高信用等级客群,风险成本低,有能力锚定更低的利率上限。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及几家股份行的下沉客群占比更高,需要更大的定价空间来覆盖风险,因此这种分层实质上是“一行一策”的市场化定价结果。
重塑零售信贷
本轮银行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分化,正在重塑个人信贷行业竞争格局,对银行零售信贷布局产生深远的变革影响。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有大行凭借资金成本优势持续抢占优质信贷市场。股份行、城商行应摒弃低价竞争,强化风险定价能力,自营业务精准筛选客户,合作业务搭建风险共担机制,不再单纯充当资金批发商。
薛洪言分析,综合融资成本强制明示制度叠加分层利率上限,实现了信贷成本的全面显性化,彻底压缩了助贷等合作机构层层加码收费的操作空间。这一规则变革,倒逼行业告别“低名义利率+高额附加服务费”的粗放获客模式,摒弃依靠隐藏收费补贴获客成本的畸形竞争方式,推动金融机构回归风控提质、服务升级的核心赛道。
在他看来,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分化还将加速信贷行业整体洗牌。随着合作类贷款所有收费项目强制公开明示,助贷平台的分润空间完全透明,以往拆分利率、变相加价的违规操作彻底难以为继。同时,国有大行低利率上限形成的市场价格锚点,也倒逼中小银行放弃同质化竞争,主动向长尾客群、细分场景下沉。未来个人信贷行业的核心竞争,将不再是单一的资金价格比拼,而是机构差异化风控能力、场景适配能力、服务便捷度的综合实力较量。
针对普通借款人如何适配新规、理性借贷,田利辉给出三点建议:一是主动询价、货比三家,受银行利率分层定价影响,同一借款人在不同机构的贷款报价差异明显,避免因疏于对比承担不必要的高额融资成本。二是聚焦综合融资成本,而非单一名义利率,签约前务必核实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是否囊括所有服务费、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杜绝“低息高费”的变相加价陷阱。三是重视维护个人征信,在透明化定价体系下,个人信用是核心资产,征信良好可争取最优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