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划分了“十五五”时期全国21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其中,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17个,总面积约297万平方千米;地面沉降和地裂缝重点防治区4个,总面积约28万平方千米。
地质灾害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强,预测难度大。截至2025年底,全国登记入库地质灾害点近28万处。“十四五”时期,全国自然资源系统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等工作,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较“十三五”时期分别减少52%、38%。尽管如此,“十五五”时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此,方案作出如下重点任务部署。
实施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动态调查工程,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每年完成2次全国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更新识别;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探索构建地质灾害风险区群测群防体系,持续开展19个省(区、市)地面沉降重点地区立体监测。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在“十五五”时期,部署地质灾害工程治理4200余处、排危除险6100余处,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5万户;实施“灾害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探索分级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线并动态调整。
提升地质灾害防御响应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着力提升气候变化背景下易发区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理论与技术方法创新,建设完善“一张图”地质灾害防治子场景等。
自然资源部地勘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相较“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十五五”时期,转变为“以提升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更加强调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从被动应对极端天气转向主动适应和积极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