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总体上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住房消费支出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拓展,缴存人在住房装修、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等方面的需求大幅增长,亟需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指出,要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功能作用,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在促进住房消费、保障民生福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将更加凸显。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住房发展阶段变化,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重点经历了从支持住房建设到支持居民个人购房,再到满足其他住房消费需求的过程,对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1999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提出新要求,修订完善《条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十分必要。从缴存人住房需求看,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总体上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住房消费支出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拓展,缴存人在住房装修、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等方面的需求大幅增长,亟需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从当前就业结构看,我国人口和就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灵活就业的新就业群体规模快速增长,有必要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行健全完善,支持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是本次《条例》修订的重点。新增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是:装修,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以及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住房公积金将既能降低缴存人的住房支出,有助于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公积金政策也应因城施策。一二线城市住房总价相对较高,改革重点多数集中在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给缴存人购房提供更大力度支持。其他一些城市则把改革重点放到拓展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上,特别是细化住房公积金用于城市更新、住房更新改造等具体用途。
实践中,各地找准自己城市住房市场最急迫需求,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从贷款额度、首付比例、提取范围、覆盖群体、服务创新等方面发力,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保障民生福祉。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房屋更新改造、加装电梯等住房消费支出,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有的城市提升用于适老化改造的公积金提取额度。有的城市则明确子女可提取公积金为父母住宅加装电梯,并实现家庭代际互助。有的城市推出物业费、购房契税、车位购置、适老适幼改造、毛坯房装修等多项提取举措,举措出台以来有众多职工实际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
作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制度将继续在满足居民住房消费需求、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