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等违规行为,潜丰投资及其法人被监管警示
来源:北京商报
8月5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厦门潜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丰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由外部人员担任厦门威之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团队关键人士和投资经理;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的问题。林劲榕作为潜丰投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厦门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潜丰投资、林劲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潜丰投资应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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