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上海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上海民营经济总量规模再上新台阶,质量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取得成效;开放活力明显增强,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在外贸领域的重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国际化水平;社会贡献不断提高,构筑稳就业、保民生的坚实底座;制度环境持续优化,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沃土,让企业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双向奔赴。
《规划》聚焦平等公平、创新驱动、开放赋能、协同发展、法治保障五大方面,全方位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在创新驱动方面,《规划》提出,激发企业内生创新动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的创新支持体系,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研究与技术攻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
在开放赋能方面,《规划》明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引导民营企业拓展海外新市场、培育贸易新业态,推动民营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在更高水平开放中拓展发展空间。
例如,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离岸贸易、离岸金融以及全球分工合作。深入实施全球贸易商行动,支持民营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统筹应对能力,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大力培育新型贸易主体。
为实现各类经营主体共生共赢,《规划》提出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协同发展,深化跨区域合作,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贯通融合,推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共赢的发展生态。
在法治保障方面,《规划》提出以规则透明公开、执法司法公正为基础,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构建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要素支撑方面,《规划》将推动融资环境持续向好列为首要目标,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续贷支持力度,为民营中小企业优化无缝续贷、无还本续贷服务。拓展贷款抵押质押标的范围,为民营企业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增量扩面,推进“商会批次贷”银企对接,推广“沪科积分贷”,深化“政会银企”四方合作机制。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并购对接资本市场。依托上海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快推进“随申融”应用建设,深化融资信用信息的依法归集、共享、开放和应用。增加信用贷款投放,优化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完善中小企业增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