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金融投资报记者梳理各银行官网公告发现,在42家A股上市银行中,已有37家银行发布了个人贷款在正常履约情况下,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覆盖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等各类金融机构,且不同梯队银行存在明显的定价分层特征。

制图:卿子秀
各银行年化利率上限差异较大
六大国有银行披露的房贷利率上限均为LPR+0.5%。与此同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公布的年化利率上限保持一致,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上限均为6%。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公布的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上限为12%。
浙商银行公告称,该行将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向客户出示《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但暂未列出具体数值。在其他8家A股上市股份行中,多数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12%。其中,光大银行的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8%(光速贷与光速经营贷上限仍为12%),华夏银行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含合作类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0%。
房贷利率方面,在给出具体数字的8家股份行中,除1家银行设为LPR+1%外,其他7家的房贷利率均为LPR+0.5%。此外,多家股份行还给出了合作类贷款或互联网联合贷的年化利率上限,大多设置为24%。
城商行、农商行方面,各上市银行已公布的年化利率上限差异较大。具体来看,在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利率相同的银行中,成都银行略高于国有行,仅为7%;重庆银行、长沙银行、青农商行均为12%;齐鲁银行、沪农商行均为18%;江苏银行、杭州银行、青岛银行、郑州银行、苏州银行、厦门银行、常熟银行、张家港行、紫金银行等均为24%。
此外,还有部分城商行、农商行的个人经营贷款利率上限低于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上限。例如,渝农商行个人经营贷款利率上限为8%(农户类贷款上限为10%),个人消费贷款上限为12%;北京银行个人经营贷款利率上限为12%,个人消费贷款上限为18%。
竞争方向转向“赚服务价值的钱”
此次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的核心目的,是通过强制披露综合融资成本,增强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杜绝以往费率模糊、隐性收费等乱象。
中信建投证券表示,新规通过统一成本口径、覆盖全类型机构、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压缩息费拆分空间。当前仍需关注政策执行差异、行业价格竞争加剧及经济周期对资产质量的潜在影响。
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并非简单的银行一纸公告,而是亿万金融消费者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可以更直观地看到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看清楚包括利息、担保费等在内的全部收费项目。对银行而言,市场竞争将从以往的跑马圈地、价格博弈“赚取信息不对称的钱”,转向在合规水平、风控能力等领域“赚服务价值的钱”的新竞争方向。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部分国有行、股份行凭借低成本负债及优质客群基础,敢于将消费贷、经营贷上限定在6%与12%的低位,本质是用透明化的低利率巩固对客群的吸引力;而多数城商行、农商行将上限设为24%,并非意味着实际利率走高,而是为下沉客群、本地化特色业务保留定价灵活性。毕竟,下沉市场的风险成本更高,若卡死低利率上限,反而会让银行不敢放贷,最终压缩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的融资可得性。
长期来看,国泰海通证券表示,个贷业务的发展方向将更贴近信贷服务实体功能的初衷,行业合规标准亦有望稳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应将获得更有力的保障。此外,大行公布的6%与12%综合融资成本,也侧面验证其较低隐性收费和较强品牌获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