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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6 13:22:01 股吧网页版
难以落地的动迁款:深圳罗湖区两村民追讨两千万元动迁款八年未果
来源:澎湃新闻

  2026年5月1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对深圳市大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望社区的集体企业,1985年成立,以下简称“大望股份公司”)的执行笔录显示,该公司应向罗湖区大望社区的村民纪力云支付1600万的执行款。

  深圳罗湖区大望社区的纪力云近日向澎湃新闻反映,其家中2018年因拆迁获得近两千万元拆迁款,经历政府发文、法院调解、法院执行后仍拿不到。原来早在8年前,这笔钱已经被其所在村陆续分掉。

  2018年7月4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作出深圳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征地公告、拟开展深圳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征地工作。被征的地属于大望社区(由新平村、新田村、大望村合并而成)的新平村。

  2018年8月21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与大望股份公司达成清拆签订补偿协议。根据当时的评估,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向大望股份公司支付了包括土地补偿款、建筑物、青苗费、搬迁补助费等2779万元,并约定清退补偿完成后,任何因承租户发生的纠纷一律由大望股份公司全权负责。

  1992年,纪力云的父亲(其过世后由纪力云继承相关房产)在新平村获批了土地使用权后和李伟忠合作修建了共5栋永久性房屋、临时建筑、构筑(附属)物,恰属于此次水源保护区的拆迁范围。经评估,纪力云和李伟忠两人应拿到2500万左右拆迁款。

  拆迁完成后,纪力云和李伟忠向大望股份公司讨要其房屋建筑的拆迁补偿款,遭到了拒绝,于是纪力云和李伟忠在2019年4月将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告上了法庭,并追加了第三人大望股份公司,讨要动迁款。

  官司反反复复打了6年。直到2025年11月,在深圳市盐田区法院的调解下,纪力云和李伟忠与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大望股份公司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内容,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应向纪力云和李伟忠支付2000万元(经协商,纪力云和李伟忠分别让渡给村里400万和100万的权益,最终确定纪力云应拿到1600万补偿款,李伟忠应拿到400万补偿款),同时大望股份公司在《行政调解书》中“确认自身知悉、清楚并认同上述《行政和解协议书》内容,并愿意配合各方履行协议”。

  在几方签署调解书后,罗湖区政府在一份工作会议纪要中表示,要求区土地整备中心和大望股份公司按行政调解的方案分配其补偿份额。

  同时调解书生效后,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于2025年11月25日向大望股份公司发函,要求大望股份公司直接向纪力云和李伟忠支付款项。

  但大望实业公司拒绝支付,也拒绝将款项还给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

  不得已,两人向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10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给澎湃新闻的回复称,“调解书生效后,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多次与大望股份公司就补偿款问题进行沟通,并明确要求向当事人直接给付。前期,股份公司以难以做通村民工作为由,表示无法支付补偿款。鉴于大望股份公司拖延补偿款给付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区土地整备中心已会同东湖街道办事处和区财政局等监管单位约谈大望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2026年5月11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已赴大望股份公司协调执行事宜,大望股份公司负责人已表示支持执行,无异议。”

  即便在法院执行局的介入后,补偿款仍难执行。澎湃新闻了解到,这笔钱早已被分掉。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2018年10月,大望社区新平自然村的负责人向大望股份公司出具《新平经理部(自然村)承诺书》,要求将补偿款提前分配给新平村村民。

  该承诺书表示:“各方尚未就《补偿协议》项下款项如何分配达成一致,其全体股民已清楚知悉并了解先行发放该笔款项所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纪力云告诉澎湃新闻,通过几次支取,拆迁款基本被村里分完。

  7月27日,大望股份公司董事长何雨聪在接受澎湃采访时表示,“当时钱打到公司后,新平村股民就开了个全体股东大会,要求分掉这笔钱,本来公司是不同意的,后面他们一直闹,公司才让他们签了一个承诺书,如果后面要退,这个钱是要退回的。”

  由于纪力云不是大望股份的原始股东,资金分配时纪力云并不知情,直到8年后才拿到相关文书知晓了该事。

  何雨聪告诉澎湃新闻,“我们公司是同意法院划扣的,但是要村民再拿出来很困难,新平村因此申请了执行异议。最后只能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也算给村民一个交代”。

  记者近日再次联系了罗湖区相关职能部门,其表示“已经在和法院沟通加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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