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上海国资一直在行动!今年,上海市国资委正式出台指导意见,针对性提出16条举措,着力推动国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Q:本次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国有资本已成为全国私募股权市场的重要力量,这意味着国资基金担负着更加重要的产业培育使命。这次出台国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核心就是希望让专业的人在专业的环境下做好专业的事。特别是指导意见与2024年出台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办法》做到了相互支撑、有机衔接,形成“三位一体”国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
Q:《指导意见》在简化流程、松绑赋能上有哪些亮点?
《指导意见》主要围绕募投管退各环节针对性进行松绑赋能。
比如在募的环节,简化基金设立程序,对于投资募集期内的基金,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按照章程或协议约定确认价格。
“投”的环节,为了鼓励领投定价,《指导意见》支持管理人采用适配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科学估值方法。同时,《指导意见》鼓励国资LP可以通过委派投决会观察员或顾问委员会委员等方式保障知情权、监督权,确需委派投决会委员的,鼓励实行“个人票”。
“管”的环节,《指导意见》提出将市级投后赋能协同机制,建设专业投后赋能机构,打造综合服务体系,形成市区赋能网络。
“退”的环节,明确国有企业转让基金份额,可以考虑资产流动性等因素定价,并且一次决策,阶梯调价,提升交易效率。
最后,《指导意见》也强调要做好加强基金党建,做好风险防范,防止利益输送等行为。
Q:《指导意见》如何引导基金聚焦 “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是核心导向。怎么引导大家投向这个方向呢?一方面,《指导意见》放宽了对优秀基金管理人的招引条件,可差异化设定国资出资比例、门槛收益率、管理费计提基数等条件,特别是对于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基金。同时,《指导意见》强调推行年度与长周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消除早期项目投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