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香港保监局回应一财:中国居民境外投资收益申报、缴税要求一直存在
来源:第一财经
近期,中国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险是否以及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受到关注。有报道称,北京、杭州等地税务机关已对香港保单分红及预缴保费利息等收益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此,香港保险监管局8月6日独家回复第一财经称:“政府和保监局正密切注意内地有关金融产品税务安排的最新发展,同时会与业界保持紧密沟通。中国居民就境外投资收益必须依法申报及缴税的要求一直存在,市场不用过度解读或作出揣测。香港保险市场发展成熟,产品设计灵活先进,可提供货币选择、环球资产配置、人生规划、财富传承等专业服务,相信对内地客户有一定吸引力。”
多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家办及税法人士均表示,近期未有客户就所购港险被通知缴纳个税等事项进行咨询,但也强调香港保单收益缴税有法可依、在意料之中。也有法律人士称,此前已接触过被要求就港险投资收益补交个税及滞纳金的案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居民个人的应税所得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其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境外所得部分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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