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田甜)8月6日晚,奥瑞德(600666)发布的业绩补偿进展公告显示,公司于当日收到股东张逸君、景启均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合计约8837.5万元。记者了解到,这是公司自7月推出限售股解禁绑定补偿义务方案后,首笔落地的第三方补偿资金,标志着持续多年的历史业绩补偿款追偿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首笔8837.5万元补偿款到账
公告显示,公司股东张逸君、景启均二人均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原控股股东褚淑霞名下的奥瑞德限售股,其中张逸君持有6515.2万股,景启均持有457.02万股。8月6日,公司分别与二人签订《业绩补偿现金赔付协议》,并于当日收到业绩补偿款共计8837.5万元。

具体来看,张逸君支付补偿款8258.21万元,景启均支付补偿款579.29万元。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司法判决,相关股东可按1.15元/股为补偿标准,并加计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履行现金补偿义务之日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计算其每股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即每股应承担的补偿金额=1.15元/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息天数*1.15元/股。
奥瑞德表示,本次收到的业绩补偿款预计将计入公司本年度资本公积,不影响本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历史旧账追偿终见突破
奥瑞德主营业务为蓝宝石晶体材料及算力综合服务业务。回溯至2015年,奥瑞德前身西南药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注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资产,完成借壳上市。重组过程中,业绩承诺方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2015年至2017年注入资产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2.16亿元,同时设置资产减值补偿条款。
承诺期届满后,标的资产业绩不及预期,叠加期末大额资产减值。经核算,全体业绩承诺方合计应补偿上市公司股份约4.03亿股,其中原实控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合计应补偿3.91亿股,占总补偿规模九成以上。其余8名中小承诺方的补偿股份此前已完成过户注销,但二人长期未履行补偿义务,经司法强制执行后仍因无有效可执行资产陷入僵局。
为破解追偿困局,公司于今年7月推出业绩补偿新方案,明确通过司法拍卖受让左洪波、褚淑霞二人限售股的第三方股东,需按持股比例承接补偿义务,缴清补偿款后方可办理解禁。本次首笔补偿款到账,正是该方案落地后的首批成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扣本次已完成补偿的股份后,左洪波、褚淑霞剩余应补偿股份数约为3.21亿股。公司提示,目前二人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被司法冻结,且因其他债务纠纷个人资产权利受限,对其剩余股份及现金补偿的追索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通过合法途径推进追偿工作,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