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晚间,凯盛新能(600876)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累计3.33亿元诉讼延迟披露,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谢军、总经理陈鹏、董事会秘书陈红照被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截至2026年5月8日,凯盛新能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3.33亿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10.73%,公司迟至2026年6月29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谢军作为公司董事长、陈鹏作为公司总经理、陈红照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谢军、陈鹏、陈红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谢军、陈鹏、陈红照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凯盛新能表示,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凯盛新能主营业务是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前板玻璃、光伏双玻组件背板玻璃等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
最新业绩方面,7月15日,凯盛新能发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亿元到-7.5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0402万元到44102万元;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5亿元到-7.5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9733万元到43633万元。
上年同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867万元。
至于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预告称,一是上半年光伏玻璃市场呈现需求疲软、价格探底的严峻态势,光伏玻璃价格持续承压,上半年价格长期处于低位;二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拉长时间线看,巨潮资讯数据显示,凯盛新能已经连续两年(2024年、2025年)巨额亏损。

凯盛新能近年净利润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