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赎回、内控制度不健全等,浙江臻远资管及两名责任人被警示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根据浙江证监局8月6日公告,浙江臻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江臻远资管”)及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五项违规行为。
其中包括未按照基金合同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赎回业务;未按照基金合同建立关联交易相关机制,未向投资者进行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相关信息披露;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比例不符合要求;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未有效发挥作用,管理的产品多次因异常交易被交易所书面警示。
浙江证监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决定对浙江臻远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因上述违规事项,浙江证监局在同日发布的另两份公告中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耀坤,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伏嘉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臻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3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法定代表人为伏嘉宝,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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