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集中公示了9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6家券商与3名责任人员,个中原因主要剑指其投行业务等领域。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扮演着“看门人”的角色。个人以为,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焦点在于“人”。
6家券商中,3家券商被出具警示函。其中,有的因存在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披露不充分、底稿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有的存在质控、内核把关不严,薪酬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的存在质控部门独立性不足、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另外3家券商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其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集中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与内核把关不严等方面。总体而言,6家券商投行存在的核心问题在于质量控制缺陷。
剔除地方证监局对券商投行开出的罚单,近几年来证监会针对券商投行业务开出的相关罚单正呈现出微妙变化。从数量上看,2023年为13家,2024年为18家,2025年为12家,2026年至今则只有6家,数量呈现减少趋势。
从收到罚单的券商看,此前头部券商被罚成为常态。比如,2024年收到罚单的前十家券商中,就包括中信、中金、中信建投、国泰君安、海通等头部券商。但从2025年起,中小券商逐渐成为被处罚的主角。像五矿、华英、华林、德邦等券商在2025年上榜;今年榜上有名的券商则包括甬兴、国融、国元、世纪等券商。
无论是今年被罚的6家券商投行,还是前几年收到罚单的券商投行,被罚原因基本都涉及质控问题。这说明,券商投行在执业过程中,质控问题已成为重灾区,无疑值得警觉。
券商投行质控的核心,是对投行业务实施全流程动态跟踪与实质性审核,涵盖立项评审、尽职调查核查、底稿验收、现场核查、申报文件审核、问核程序以及存续期监控等关键环节。新股IPO如果质控不过关,比如尽职调查不到位、不充分,带“病”闯关者就有可能浑水摸鱼,进而影响上市公司质量;并购重组如果质控存在短板,劣质资产就有可能装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再融资质控存在漏洞,“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就有可能出现。因此,对于券商投行而言,执业过程中的质控重要性不言而喻。
此前,监管部门常强调要压实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这里所指的“看门人”,主要指向中介机构。但个人以为,“看门人”的“人”,除了中介机构外,还应该包含执业过程中的“人”,即券商从业人员。
实际上,券商投行执业中质控存在的诸多问题,本质上都与“人”的因素有关。执业人员如果不勤勉尽责,或职业胜任能力不足,或执业操守存在问题,最终无一例外都会体现在质控环节。因此,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核心焦点在于“人”,即券商从业人员。
此次有3家券商投行负责人因尽职调查、质控等方面的问题,被监管部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个人以为值得肯定,但显然还远远不够。毕竟,出具警示函这一监管措施,无论从违规成本还是所产生的威慑力等方面来看,其效果都较为有限。
基于此,个人建议,无论是对于券商投行执业,还是市场其他主体的违规行为,惩治对象都不能缺少“人”。而且,对于个人的处罚,违规成本仍有大幅提高的必要。只有让个人处罚真正产生痛感,才能使其对市场产生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