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监局回应“港险收益征税20%”:居民境外投资收益依法申报及缴税要求一直存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有报道称,个别地区的税务机关已对香港保单分红及预缴保费利息等收益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8月6日,香港本土的友邦保险、保诚等股价波动较大,市场分析称“市场担忧征税将削弱香港保险对内地客户的吸引力”。
8月6日,香港保险监管局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称,香港特区政府和保监局正密切注意内地有关金融产品税务安排的最新发展,同时会与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居民就境外投资收益必须依法申报及缴税的要求一直存在,市场不用过度解读或作出揣测。香港保险市场发展成熟,产品设计灵活先进,可提供货币选择、环球资产配置、人生规划、财富传承等专业服务,相信对内地客户有一定吸引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居民个人的应税所得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其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华侨大学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院教授、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杨默如在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并非偶然,而是中国在加入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标准)后,跨境税收征管从“信息不对称”走向“信息透明”的必然结果。
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向每经记者表示,从中长期维度来看,完善财产性收入税收制度是大势所趋,但相关保险产品的征税、免税规则落地,预计将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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