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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7 02:35:20 股吧网页版
泽达易盛案再起波澜 东兴证券等撤回3.72亿元追偿起诉引关注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马静

  一纸公告,沉寂许久的泽达易盛案再度引发市场关注。

  近日,格尔软件公告称,东兴证券等中介机构撤回了对包括该公司在内的39名被告的追偿权诉讼,法院裁定准许。

  该案涉诉金额合计3.72亿元,截至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受访律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原告撤诉可能有多种原因,包括诉讼策略调整、完善证据、沟通和解,以及程序性因素等。但撤回起诉并不等于放弃权利,更多意味着案件进入暂缓状态。

  格尔软件涉协助财务造假

  泽达易盛案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该公司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东兴证券与其他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共同向7195名适格投资者连带赔偿2.88亿余元。此外,东兴证券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证监会缴纳了1.98亿元惩戒性承诺金。

  2025年8月,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三家机构,向包括格尔软件在内的39名被告发起诉讼,追偿其损失。该案一经法院受理引发较大关注,向造假协同方追偿被认为是落实“全链条追责”的执法闭环。

  证监会曾在发给泽达易盛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明确列举了29家配合泽达易盛财务造假的公司名单,格尔软件即在其中。2023年5月,上海证监局对格尔软件出具的警示函也印证了这点,其中提到,“2018年、2020年,该公司及子公司与泽达易盛等多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业务”。

  律师:或为等待

  紫晶存储案判决

  对于撤诉原因,截至发稿时,东兴证券并未对证券时报记者给出回复。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宏伟向证券时报记者分析,结合该案已公开的情况,从法律实务角度看,原告撤诉可能有四项考量。

  一是诉讼策略调整。马宏伟提到,该案中,原告追偿的款项既包括在投资者诉讼中向投资者偿付的民事赔偿款,也包括向监管部门缴纳的款项。对于后者能否作为民事损失向第三方主张,在实践中存在争议。

  “在此情形下,本案三个原告提出撤诉,可能是在等待紫晶存储追偿案的判决。”他说。

  紫晶存储案同样是具有代表性的中介机构追偿案件,该案已于2026年6月召开庭前会议,目前尚未作出判决。马宏伟表示,在相关裁判规则尚不明朗、类案结果可能对自身案件产生直接影响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待类似案件裁判后再行评估诉请结构与追偿策略,属常见的诉讼策略安排。

  此外,被告多达39名,案件本身较为复杂,取证、鉴定、评估等费用不菲,而各被告的偿付能力参差不齐。马宏伟表示,原告撤诉后可基于诉讼经济性与偿付能力,选择偿付能力较强的被告重点追偿,或寻求其他更高效的追偿路径。

  二是出于完善证据的考量。此类向造假“配合方”追偿的案件,原告需证明相关交易对手明知发行人实施财务造假仍予以配合,举证标准较高。在实务中,撤诉多出于继续补强证据、评估举证能力等。

  三是程序性因素影响。据马宏伟介绍,该案从受理到撤诉,历时约一年但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不能排除存在程序事项需要处理的可能。撤回起诉后,待程序障碍消除,原告仍可就同一事由重新起诉。此外,他还认为,不排除有当事人沟通和解的可能。

  后续仍可能重新起诉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金融律师董毅智在分析中也提到了诉讼策略调整、证据不足等可能。他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或许也是责任份额难以清晰衡量,作为中介机构,若自身过错程度较高,即使胜诉,能追回的比例也有限。

  基于缴纳承诺金和自查整改完成等两项承诺,证监会已于2025年4月终止了对东兴证券等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调查,因此中介机构过错大小目前难以量化。不过,两位保荐代表人曾因未能有效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违规理财事项、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持续督导意见不准确等,被出具警示函。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撤回起诉并不等于该案结束。格尔软件在公告中称,鉴于相关方后续可能存在重新起诉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

  马宏伟表示,依据民事诉讼规则,原告撤诉后仍可依法就同一事由重新提起诉讼。因此,此次撤诉更多意味着案件进入暂缓状态,后续走向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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