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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10 13:59:11 股吧网页版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主要资产被查封,*ST泉为及多名时任高管被公开谴责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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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9日,深交所官网发布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16,以下简称*ST泉为)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决定显示,*ST泉为及公司多名时任高管被公开谴责。

  《决定》显示,根据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ST泉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ST泉为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3年1月起,褚一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月,褚一凡父亲陆某实际控制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祥建安),汇祥建安系公司关联法人。汇祥建安承建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光伏工厂项目,并向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采购货物,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4,317,710.9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2023年1月18日至12月31日,公司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71,942,002.3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

  *ST泉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也未按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ST泉为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2024年8月起,山东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陆续被多地人民法院查封,山东泉为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212,072,382.0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公司不晚于2024年12月6日知悉资产被查封情况,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山东泉为及安徽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

  决定称,*ST泉为的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ST泉为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褚一凡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同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组织实施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对ST泉为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泉为时任副总经理、总经理雷心跃,时任董事、时任监事张庆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对ST泉为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泉为时任监事会主席李会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对ST泉为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时任副总经理、总经理雷心跃,时任董事、时任监事张庆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会主席李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ST泉为于2017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低碳、环保、再生高分子材料及高分子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业绩方面,巨潮资讯数据显示,2023年~2025年*ST泉为已连续三年巨额亏损;同时,营收连续4年下滑,从2021年的19.02亿元断崖式下滑至2025年的0.48亿元。

  *ST泉为近年营业收入

  *ST泉为近年净利润

  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万元,同比下降99.93%;归母净利润为-1509.80万元,上年同期为-1667.85万元,亏损收窄9.48%。

  事实上,*ST泉为早已资不抵债,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高达151.11%,2026年一季度末进一步升至156.45%。

  2026年1月29日,*ST泉为收到青岛泰上青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东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6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东莞中院出具的(2026)粤19破申38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决定书》。东莞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

  公司最新动态方面,8月7日晚间,*ST泉为(300716)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主要资产被查封事项,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褚一凡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550万元罚款;其他责任人雷心跃、张庆峰、李会分别被处以280万元、160万元、20万元罚款。

  *ST泉为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东莞中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东莞中院正式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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