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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10 15:04:00 股吧网页版
漯河出台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意见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漯河市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根据漯河企业建设公租房建设管理实际,依照政府投资公租房盘活处置相关政策,把因产业发展和企业经营等原因丧失建设条件和分配条件的企业建设公租房进行盘活处置,做到国有资产不流失、保障水平不降低、企业合法利益有保障,有效解决企业经营困难和公租房闲置的矛盾,推动企业建设公租房闲置资源高效合理利用。

  此次盘活范围为企业自建公租房、企业投资建设公租房、企业和政府合作建设的公租房。

  盘活处置方式有两类:

  (一)盘活转用。在各类园区和县城乡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受企业经营及用工需求等方面因素影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滞租的企业建设公租房,可盘活调整为棚户区(危房、城中村)改造、救灾、“双创”基地、文化教育、养老等重大项目的安置用房或周转用房;也可在当地有需求前,暂按市场价格向社会出租,合作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收益按投资比例分成。

  (二)合理处置。确因企业经营停止或倒闭、破产烂尾停建且近期无法启动建设可能的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企业经营停止、倒闭、破产导致公租房无法使用或闲置的;已建成但因城乡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等方面因素影响,原计划保障对象数量达不到预期,连续闲置1年以上空置率高且今后一段时间仍滞租的项目,退出公租房管理。退出后的公租房,由产权企业上报属地政府另行规划,合理处置,原已安排的上级补助资金由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收回或者调剂使用,统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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