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8月10日盘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钟精机”或“公司”)发布关于参股公司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耐尔”)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持股16.67%的参股公司德耐尔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决定终止北交所公开发行并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德耐尔自2024年末IPO申请获受理后审核进程一波三折,多次中止恢复审核,还曾出现保荐代表人遭到自律处罚、研发人员变动、境外收入结构调整、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偏高等多项备受市场关注的问题。汉钟精机同时为德耐尔机体产品核心供应商,双方存在持续业务往来,公司表示本次德耐尔撤材料不会对自身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公告披露,公司参股公司德耐尔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德耐尔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相关工作,并撤回前期已向北交所报送的上市申请材料。
此前,德耐尔于2024年12月30日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汉钟精机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德耐尔16.67%的股份。目前德耐尔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稳定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德耐尔本次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开信息显示,德耐尔于2012年成立,属于小微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干式无油螺杆空压机、离心式空压机、永磁变频螺杆空压机等30多个系列近400种规格的工业气体压缩设备,产品通过ISO 8573-1 Class 0无油等级认证,入选国家工信部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
2026年7月6日,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德耐尔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文件,这家主营空气压缩机系统装备、配套设备和配件及泵类产品的企业,于2024年11月挂牌新三板后随即递交IPO申请,其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
在过去近一年间,因财报到期补充审计,其上市进程经历了三次中止与恢复。其当前状态为长期停盘,总市值19.15亿元。
2023年至2025年,该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450.75万元、2427.09万元和2392.69万元,研发费用率从5.09%逐年降至3.91%,2023年至2025年,该公司兼职研发人员占比分别为13.01%、17.99%、15.40%,2025年8月的首次二轮回复和2026年7月的财务更新版二轮回复中兼职研发人员变动极大,首次二轮回复显示,2024年末主要兼职研发人员为张型明、周琦、钮晨阳、钱法四人,更新版二轮回复显示,2025年末名单已变为钟元生、程建勇、梁宏喜三人,短短一年已经全部更换。
员工持股平台上海德寸因补缴股权转让及分红税款,曾从公司借款94.49万元,于次月偿还,实控人亲属及一致行动人刘大鹏持有益阳恒义房地产100%股权,并控制多家企业,且曾在2024年11月前兼任德耐尔长沙分公司行政主管。
2023年至2025年,该公司空气压缩机系统装备境外收入从2.28亿元增长至2.87亿元,2025年境外主营业务收入达3.0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0.41%,境外业务贡献了当期毛利的63.98%,报告期内来自俄罗斯的收入占外销收入的比例从31.51%骤降至7.12%,2025年全年销售服务费达到1795.42万元,同比增长274.06%,占销售费用的22.68%,其中巴西国家石油项目对应的销售服务费高达1167.08万元,占当期境外销售服务费的78.53%,报告期各期末,德耐尔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高达71.24%、73.29%和68.75%,经营异常、回款风险较大的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从2023年末的417.45万元飙升至2025年末的1371.39万元,两年增长超2倍。
截至目前,汉钟精机持有德耐尔16.67%的股份,同时是其机体产品的核心供应商,2022年至2025年,德耐尔向汉钟精机及其子公司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751.61万元、1836.88万元、1096.06万元和684.16万元,四年合计5368.71万元,年均1342.18万元,汉钟精机入股时曾与德耐尔签订对赌协议,直至2023年底才解除。2025年,该公司实现营收6.11亿元,同比增长13.75%,净利润7343万元,同比增长11.84%。
2026年8月5日,德耐尔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基于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026年8月7日,该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彭学院、邹萍、王玉龙一致同意上述两项议案。
同日,该公司发布编号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的公告,公告显示,本次申请终止相关事项尚需履行相关程序,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