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10 18:52:20 股吧网页版
信托股东加速转让或退出,公募基金牌照还有多少“稀缺溢价”?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记者孙凯杰】又一笔公募基金股权被摆上产权交易平台。

  8月8日,天津交易集团披露了一笔产权转让项目,天津信托挂牌转让天弘基金4.99%股权,转让底价15.674304亿元,信息披露期截至8月31日。

  8月10日,大河财立方记者就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分别联系天津信托和天弘基金。天津信托回应称,相关事项属于公司经营事务,目前暂无其他信息可对外披露;截至发稿,天弘基金未予回复。

  若按照挂牌底价简单测算,此次交易对应天弘基金整体作价约314.11亿元(不代表实际估值)。而与此同时,部分中小公募股权则长期反复挂牌,即使折价,仍难寻买家。

交易若成行,天津信托将退至天弘基金第三大股东

  从制度层面看,中国证监会现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将基金公司股东分为主要股东、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和持有5%以下股权的非主要股东,并分别规定相应条件。

  公开资料显示,天弘基金目前持股比例超过5%的大股东,分别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6.8%)、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6%)、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5.6%)。

  若此次转让完成且其他股权不发生变化,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天弘基金的比例将变动为11.81%,排在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至第三大股东。

  挂牌信息显示,2025年,天弘基金实现营业收入57.46亿元,净利润18.85亿元,年末所有者权益约158.8亿元;2026年上半年,天弘基金实现营业收入约27.98亿元,净利润约8.96亿元。

  对于天津信托而言,天弘基金也是一项重要的长期股权投资。2025年,天津信托实现净利润5.06亿元,其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约3.17亿元,核心来源为持有天弘基金股权所形成的投资收益。

余额宝规模较峰值缩水近六成,非货业务加速增长

  天弘基金起家于天津,如今则是一家拥有浓厚“互联网烙印”的公募基金。

  2013年,天弘基金与支付宝合作推出余额宝,一炮而红。随后,公司基金管理规模快速上升,一度从腰尾部暴涨至行业第一。2018年第一季度末,天弘余额宝规模一度达到约1.69万亿元。

  截至2026年二季度末,其规模约6799.46亿元,较峰值缩水近六成。今年上半年,天弘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还首次跌破1%。

  不过,余额宝仍是全市场规模“断层领先”的基金产品,担当了天弘基金的重要基本盘。

  与此同时,天弘基金持续拓展非货币基金业务。截至2026年第二季度末,天弘基金非货币基金管理规模为5523.55亿元,排在市场第15位。

信托股东谋求退出,中小公募股权频现“难卖”

  天津信托转让公募股权并非孤例。近几年,多家信托公司相继出售所持公募基金股权,部分项目多次挂牌仍未成交。

  2024年,外贸信托曾两度挂牌转让宝盈基金25%股权,并多次延长挂牌期限,截至目前仍未完成转让;中航信托持有的嘉合基金27.27%股权自2022年底起多次挂牌,2026年最新公开材料仍显示中航信托持有该笔股权;更为典型的是华宸未来基金。2025年11月,华宸信托以1720万元挂牌转让其40%股权,未能征集到受让方;此后二次挂牌底价降至480万元,降幅超过72%。截至目前,仍未见该项目成交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托公司转让公募股权,核心驱动力是落实监管要求、回归信托本源。一方面,信托公司正在剥离缺乏协同效应的非主业资产,优化整体资产配置;另一方面,也是在监管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业的背景下,将资源重新集中于信托本源业务。

  在江瀚看来,中小公募股权折价难售,意味着公募牌照的“制度性稀缺溢价”正在消退,市场估值逻辑正从“买牌照”转向“买资产”。缺乏投研能力、渠道壁垒和特色业务的尾部机构,未来可能通过并购重组或市场化退出加速出清。

  与上述中小公募相比,天弘基金仍具备万亿管理规模和近19亿元的年利润。因此,此次股权最终能否成交、以什么价格成交,也将提供一个观察头部公募股权最新定价的新样本。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