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公告称,为加强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自律管理,规范债券投资顾问展业和服务方式,防范债券投资顾问业务和相关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经营风险,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经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予以发布。《管理规则》设置6个月过渡期,将于2027年2月5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管理规则》共6章44条,内容涵盖总则、业务管理、风险合规管理、人员管理、自律管理等多方面。
具体来看,一是明确证券公司开展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胜任条件。要求证券公司健全内控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确保组织架构设置、业务发展与合规风控水平、专业能力相匹配。
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及其业务人员从事债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忠实客户利益原则,禁止控制操作客户账户或代客操作管理。
三是加强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全流程管理。明确证券公司在客户准入、业务推广、协议签订、债券交易询价、提供投资建议、客户回访等业务环节应当遵循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四是强化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风险合规管理。证券公司应将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集中度管理、偏离度管理、交易监测和内部检查提出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开展债券投资顾问业务需与债券交易、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设置“防火墙”,并明确证券公司在开展债券投资顾问业务宣传推介和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压实证券公司主体责任。
新规明确,券商向客户出具债券投资建议时,原则上不得导致单一债券投资顾问账户投资于同一债券的金额(按买入成本计算)超过该账户资产规模的25%。
五是提升债券投资顾问业务人员的管理水平。明确参与债券交易询价的人员需要取得债券交易市场要求的相关资质,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人员公示。证券公司应当加强人员考核管理,增强透明度和市场监督,保障客户知情权、提升客户满意度。
中证协同时强调,起草过程中,考虑推动形成“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生态,从“机构、业务、人员”三位一体入手,建立覆盖债券投资顾问业务全过程的事前尽调准入、事中审批留痕、事后监测检查的内控管理机制;同时,引导证券公司提升科技金融建设力度,加强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数字化管理,提升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自律管理效能。
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快速发展。随着债券市场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机构投资者对专业化、定制化债券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建议的需求显著上升,券商债券投顾业务规模与客户覆盖面逐年扩大。与此同时,业务快速发展也带来合规管理精细化不足、利益冲突防范机制有待完善等新挑战。
中证协方面表示,下一步,将按照“防风险、强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主线,进一步加强债券投顾业务自律管理,推动证券公司建立和完善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机制,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着力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产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