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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11 15:08:41 股吧网页版
告别高溢价时代,这些LOF将面临退市
来源:国际金融报

  炒作、高溢价时代即将落幕,LOF(上市开放式基金)迎来退市新规。

  8月10日,全球芯片LOF开盘跌停,多只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LOF以及1只商品期货LOF盘中跌幅超5%。此番大跌的LOF,均为此前被炒至高溢价的产品,价格回归的背后是即将面临的退市调整。

  8月7日,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关于就完善上市开放式基金相关安排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拟对部分LOF实施分类退市安排,包括商品期货LOF、QDII LOF,并明确这两类产品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终止上市;同时规定,连续60个交易日每日场内资产净值均低于1000万元的LOF应当终止上市。

  长期以来,部分LOF存在场内流动性不足、高溢价炒作等乱象。例如,白银LOF曾出现单日净值大幅下挫,给不少投资者带来损失。

  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的首个交易日,市场反应强烈,多只LOF出现大幅下跌。业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LOF最主要的风险来自高溢价炒作。本次退市新规核心意在LOF产品出清,清退规模偏小、流动性弱、工具属性弱化的品种,引导场内资金投向真正具备交易价值的投资工具。

新规公布后的降温

  截至8月10日收盘,全球芯片LOF跌停,南方原油LOF跌9.26%,易方达原油跌7.1%,嘉实原油跌6.9%,国投白银LOF跌6.77%,另有多只QDII LOF跌超2%。

  上述大跌的多只QDII LOF和1只白银LOF当前仍维持较高溢价,全球芯片LOF、国投白银LOF场内溢价率分别高达15.39%、18.51%,不过相较此前爆炒后的高位溢价已明显回落。价格回归背后,是监管层为部分LOF划定了清晰的退市红线。

  8月7日,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同步发布《通知》,首次为LOF搭建起系统化的强制退市制度框架,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三类产品将触发终止上市安排。

  根据上交所《通知》,QDII LOF最晚应于2027年12月31日终止上市;LOF连续60个交易日每日场内资产净值均低于1000万元应当终止上市。

  除上述两类情形外,深交所《通知》进一步明确,商品期货LOF同样需最晚于2027年12月31日前终止上市。

  商品期货LOF、QDII LOF设置了过渡期安排。与之不同,《通知》规定,LOF连续40个交易日每日场内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发布基金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LOF终止上市并不等同于基金清盘,不会影响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目前《通知》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正式施行日期有待后续发布。

  根据上交所《通知》,基金管理人申请LOF转型,需设置20个交易日的投资者选择期;该期间暂停场内交易、申购业务,开放赎回、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如申请LOF清盘退市,则应按照QDII LOF清盘退市的相关流程及风险提示要求施行。

高溢价背后的短板

  LOF自2004年推出,依托场内外双向交易的创新机制,在丰富市场投资工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吸引大量投资者参与。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LOF场内规模合计超500亿元。其中,国投白银LOF规模接近60亿元。据相关测算,此次涉及调整的LOF合计规模约250亿元。

  但伴随市场环境迭代,尤其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快速发展,LOF的制度短板逐步显现。回顾过往,部分LOF遭到短线资金爆炒套利,盲目追高的投资者因此承受较大投资风险。

  比如,国内目前唯一一只投资白银期货的公募LOF,凭借产品稀缺性,叠加此前白银价格大幅上涨,投资者入场情绪高涨,造成该LOF场内供需失衡,短期场内价格大幅冲高,最高溢价率一度突破50%。后续受国际银价暴跌影响,基金估值重估带来净值单日大幅下挫,不少投资者因此蒙受损失。

  而存续的QDII LOF产品中,受QDII外汇额度约束、市场情绪等因素扰动,全球芯片LOF等部分标的长期存在场内高溢价风险。

  泰石投资董事总经理韩玮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LOF推出之初,初衷是方便普通投资者借助证券账户配置商品、跨境资产,免去开立期货账户、境外账户的门槛。但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产品规模已经大幅萎缩,场内交易清淡,买卖价差持续走阔,对基金持有人并不友好,反而衍生出折溢价、流动性摩擦等问题。

  对比另一类场内工具ETF,韩玮认为,LOF与ETF最大差异体现在交易机制与运行效率上。ETF采用实物申赎,申赎与场内交易相互打通,价格紧密贴合基金净值,套利机制高效透明;而LOF为现金申赎模式,跨系统转托管流程繁琐、效率偏低,容易造成场内价格与基金净值持续偏离。

  韩玮总结出LOF的三大短板:一是折溢价风险,尤其在流动性匮乏时易偏离净值成交;二是流动性不足,多数产品成交清淡、买卖成本高,大额交易冲击明显;三是转换效率低,缺乏ETF“即申即赎、实时交易”的便捷性。因此,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若选择场内配置工具,ETF在流动性和确定性上均是更优解。

  “LOF最突出的风险来自高溢价炒作。反观ETF,依托高效的套利机制,极少出现这种极端溢价现象。伴随主动ETF等新品种不断发展,传统LOF作为场内交易载体的历史使命正在逐步走向终结。”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向记者表示。

对存续产品出清

  由此可见,此番《通知》出台,意在化解市场长期存在的现存痛点。

  柏文喜认为,LOF退市新规是针对LOF市场“畸形溢价”现象的精准纠偏。商品期货LOF受交易所限仓约束、QDII LOF受外汇额度限制,常常出现一级市场“可申购额度不足”的情况,套利机制就此失效。这会使场内价格脱离净值,沦为游资炒作的筹码,催生白银LOF这类超高溢价案例。普通投资者若在高位接盘,即便底层资产不跌,也会因溢价回归而巨亏。设置2027年底的过渡期,体现出“出清但不一刀切”的监管思路。

  韩玮表示,本次LOF新规的核心在于对LOF“出清与提纯”,清退规模小、流动性差、工具属性边缘化的品种,引导场内资金聚焦于真正具备交易价值的工具。他指出,商品期货LOF和QDII LOF因规模萎缩、成交稀疏且折溢价风险高,已难以承担场内便利交易的功能。

  韩玮认为,监管部门为部分LOF设置至2027年底的过渡期,为持有人提供了从容退出、调仓转场的温和缓冲,“这是把工具型产品和资产配置型产品做了一次区隔”。从产品定位来看,LOF可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套利空间,却给普通投资者带来了额外的交易不确定性。其交易效率与透明度不及ETF,申赎体验也不如场外基金简洁清晰,因此被市场边缘化、迎来监管集中清理是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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