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接连发布两则违规处理决定公告,曝光两起期权合约对敲转移资金违规案例。针对相关违规主体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上期所对三名自然人、两家法人机构作出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及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严肃处罚。
第一起违规案件涉及两名自然人投资者。经查,2026年1月8日至1月23日,王先跃、谢远超分别使用王先跃账户与他人账户,在阴极铜期权合约等合约上相互交易,转移资金、扰乱市场秩序。

上期所认定,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上期所决定给予王先跃、谢远超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给予王先跃、谢远超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
同日公示的第二起案件涉及机构及法定代表人违规交易。公告信息显示,张勇,系海南慧定思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南慧定思”)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同时系无锡名思汇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无锡名思汇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查,2025年11月14日,张勇操作无锡名思汇智和海南慧定思在bu2602P2650合约实施事先约定的相互交易、转移资金的行为。
上期所认定,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上期所决定给予无锡名思汇智、海南慧定思、张勇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给予无锡名思汇智、海南慧定思、张勇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
针对两起同类违规事件,上期所均着重强调,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近期频发的期权对敲违规案例,行业律师给出专项合规风控建议。律师提出,后续机构应重点加强账户与交易行为监控,落实账户实名制与实际控制关系排查,强化异常交易实时监控,并完善投资指令留痕与复核机制。同时,机构还需健全内部控制与制衡机制,强化前中后台职责分离,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此外,机构还需提升全员合规意识,管理层必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合规风控体系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