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加速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部分政策延续,但更多的不合时宜的优惠政策已逐步退出。
第一财经记者根据官方公开文件发现,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对近100项具体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规范。其中跟民生关联密切的公租房、居民个人换房、养老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得以延续,但部分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节能汽车及部分新能源车、部分电池、能源资源行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陆续退出。
“自2024年中央提出‘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以来,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力度明显加大,速度显著加快。比如今年以增值税法实施为契机,一揽子衔接规范80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为迄今单次规范数量之最。”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田志伟告诉第一财经。
总体来看,近年来的税收优惠政策密集调整有何特征?会产生哪些影响?未来又将如何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清理步伐加快,但有序退坡
世界上主要国家都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这一减税举措来对经济社会运行进行调控,以鼓励相关产业行业、小微企业等发展,促进投资,增加就业和社会福祉等,中国也不例外。
目前,中国有数量庞大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税务总局披露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仅中央层面目前减免税政策小类总计865项,涵盖了主要税种,这些政策用于支持改善民生、小微、三农、科技、文化教育、金融资本市场等发展,促进区域发展等。相应的减税降费规模也较大,根据税务总局数据,“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退税超10万亿元。
虽然税收优惠政策繁多,但有些已经不合时宜、不够精准,在当前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下,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时要求,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自此,“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被频繁写入官方文件,2025年以来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节奏明显提速,今年则更为明显。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今年税务总局与财政部等部门一起,加力推动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以增值税法实施为契机,一揽子规范80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更好发挥增值税在资源配置中的中性作用。
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正式实施,为了配套新法落地,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等文件,明确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存续。
其中,部分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退出,比如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不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生物制品、“甲供材”等领域简易计税优惠政策取消等。部分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则延续,比如软件产品、抗癌药品、小微企业融资等相关优惠政策。
田志伟表示,此次增值税优惠政策清理以立法为契机,将清理嵌入法治化轨道,借增值税法实施将80多项优惠一次性衔接入法定框架。而且聚焦增值税中性原则,取消中间环节简易计税等“补丁式”优惠,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
相比于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延续,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退出更受关注。比如,根据财政部等文件,自今年9月1日起,此前部分电池免征消费税优惠政策陆续退出,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无汞原电池、光伏电池等最终与其他电池一样适用4%标准税率。节能汽车、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等减免车船税优惠政策也在今年底到期,明年起全额开征车船税。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此次税收优惠政策清理的一大特点是随着相关行业产业发展壮大,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达到预期目标,所以陆续退出。比如随着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超过50%,跟新能源汽车直接相关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部分车船税优惠政策逐步退出。国债等市场发展壮大,此前对国债等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随之退出。
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退出并没有采取“一刀切”,而是设置过渡期。比如,对光伏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2%)延迟至2027年4月1日,这是考虑到光伏行业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正处于逐步企稳回暖的关键期。
田志伟表示,近年来税收优惠政策清理一大特点是阶段性退出与长期保留相结合。比如取消陆上风电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同时保留海上风电优惠政策,新能源车购税优惠政策从全免转为减半免税,有序退坡而非“一刀切”。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仅体现在政策文件存续上,更体现在政策执行更加严格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田彬彬告诉第一财经,近年来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力度明显加大,这不仅体现在政策文本上,还体现在征管力度的规范上。事实上,自2024年以来,税务部门多次开展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质性运营标准核查等工作,还对区域间税费政策的执行标准进行规范统一,如升级完善《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全国税务稽查规范》等制度文件,这同样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体现。
比如,为了避免一些伪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近年来相关部门对企业高新技术资格认定明显趋严,2025年以来至少有6649家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田彬彬认为,当前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回归其激励经济活动外部性、服务国家层面重大战略的本质功能,而不再是地方间进行竞争的政策工具,从而尽可能避免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市场主体间正常经营活动和竞争行为的干扰,造成效率损失。
增加财政收入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退出最直接的影响是相关企业等纳税人税负适度增加、毛利下滑,带来一定的增量财政收入。
比如,派林生物(000403.SZ)、卫光生物(002880.SZ)、天坛生物(60016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预计今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导致这一业绩下滑除了市场需求下滑因素外,另一大关键因素是今年起包括血液等生物制品不再纳入3%增值税简易征收范围,改为执行13%增值税一般计税模式,这影响公司收入和利润。
田志伟表示,生物制品、光伏等行业短期会因为税收优惠政策取消而面临税负上升的阵痛,但随着政策从高频调整的部门文件转向法定化框架,市场预期将趋于稳定。而且取消增值税中间环节优惠后,增值税抵扣链条更完整,减少税负转嫁扭曲,增强增值税中性作用。清理不合理优惠有助于稳定税负水平,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增值税38581亿元,同比增长6%。这一增速较去年同期(2.8%)提高3.2个百分点。
今年起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从此前的限额免税改为减半征税,这也直接带来车购税收入出现明显增长。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车辆购置税1153亿元,同比增长13.7%。
田彬彬表示,优惠政策的规范将有利于建立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减少地区间的不合理竞争和扭曲,毫无疑问将有利于长期的经济发展。
“如果不同地区、不同企业能够获得的税收待遇越来越取决于统一规则,而不是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谈判能力和给予企业的特殊支持,那么企业竞争就会更多回到产品、技术、效率和服务本身。”田彬彬说。
他建议,未来要把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口关。一方面,任何优惠政策的出台都要从是否符合税制原理、政策间是否协调、是否能清晰落地等维度进行严格核查,审慎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降低税制的复杂性;另一方面,对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要建立完整的政策效应评估和政策退出机制,避免无效的优惠政策侵蚀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能力。
田志伟建议,加快建立税式支出制度,量化税收优惠成本并纳入预算管理,加强社会监督。同时将长期有效优惠上升至法律或行政法规,审慎出台新政策。持续整合优化重复性叠加政策,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更加注重中性原则、所得税相关政策强化调控,按目标分类清理。此外应完善央地财政关系,推进消费税后移下划地方,从源头化解“政策洼地”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