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11 21:57:50 股吧网页版
低息引流!新网银行融资成本明示表“藏得深”
来源:北京商报

  曾靠助贷拔苗助长的行业模式,拐点已至。缩减第三方助贷、发力自营营销,成为众多主攻线上银行的共同选择,不管是看个小说、刷个朋友圈,还是点开短视频,都能看到不少银行贷款广告。

  就在近日,有消费者反映,频繁刷到来自新网银行的贷款广告,年化低至3.06%的贷款广告反复弹出,号称15天免息、最高百万授信的字样抓人眼球。

  不过,看上去优厚的利率优惠,落地申请环节却大打折扣。据多人实测发现,在新网银行进行身份认证、信息填写和系列授权后,宣称的3.06%仅为前30天费率优惠,新网银行给到的贷款实际年化综合费率(单利)为9.9%甚至18%。

  另据多人反馈,监管一再要求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也在新网银行借款流程中藏得极深,直到借款签约环节才向消费者披露。

  在业内看来,频繁的广告投放背后,或是新网银行对冲助贷渠道收缩的自救之举。

  低息吸引

  宣称利率3.06%起实际18%

  微信朋友圈里,近日出现了不少来自新网银行的贷款广告。

  “年化3.06%起、3万元15天免息、最高可借100万”的宣传话术极具吸引力,但多名借款人实际体验后却发现,3.06%仅为前30天短期优惠,长期执行利率远不止于此,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进行了亲测。

  通过点击广告链接,北京商报记者打开了新网银行小程序,页面首先展示了新网银行的好人贷产品,宣称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若需30万元以上额度,可通过抵押担保等措施进行提额,首次借款专享优惠为3.06%,优惠结束后按审批利率正常计息。

  点击“查看我的额度”后,需填写手机号,是否有房产、车产,以及详细地址、职业、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并进行身份验证,另外,填完补充信息后,平台还要求用户授权《数字证书及电子签名授权委托书》《个人征信授权书》《授信额度合同》《个人征信查询及使用授权书》等协议,在同意勾选一系列协议后,很快,北京商报记者获得了60888元的预估可借额度,年化综合费率为9.9%。

  除了北京商报记者本人外,记者还另外邀请了两位用户进行实测,后者征信较好、无信用卡逾期等情况。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位用户在同样操作之后,不仅通过了审批,甚至拿到了高达453288元的预估可借额度,页面提示,其中含临时额度104400元,将于2026年8月31日失效,年化综合费率同样为9.9%。

图片来源:新网银行App

  而另一位用户实测过程中,同样在贷款宣传页面宣称消费贷最高金额100万元,综合费率3.06%起,不过在系列操作后,最终仅获得10.8888万元的额度,利率也高达18%。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指出,将极低利率前置展示,申请后才知晓真实成本,这种营销手法通过利用信息不对称,也极易造成消费者的认知落差。

  田利辉进一步指出,这种“先低息吸引、后高息落地”的模式,短期虽能提升获客转化,但长期将透支品牌信用。早在2026年4月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中,已明确禁止此类误导性营销话术。

  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商报记者在内的多人实测过程中,对于监管一再要求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新网银行借款环节中也藏得极深。

  2026年8月1日,《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落地施行,为线上信贷息费透明划定硬性标准。其中就强调,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指由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但北京商报记者实测新网银行全线上借款流程,从营销页面到贷款申请、信息授权再到额度评估,全程均未出现任何综合融资成本弹窗提示,直到填写补充联系人、开通新网银行账户、设置交易密码、实名实人认证后,新网银行才向记者弹窗展示了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细,贷款利息为9.9%,收取主体为新网银行30%,以及华夏银行重庆分行70%,逾期罚息利率为借款合同利率上浮50%,以逾期本金+优惠前利息为基数计收,收取主体为新网银行及华夏银行重庆分行。

  与此同时,北京商报记者对比了同类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的贷款流程,不同于新网银行,后者在贷款申请环节的协议中,便展示了《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其中明确了贷款利息为年化水平19.8%,收取主体为微众银行30%、苏银凯基消费金融70%,逾期罚息23.76%(为借款合同年利率上浮50%,最高不超过年化24%),同样披露了相应的收取主体。

  对于宣传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别,以及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展示的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新网银行进行了采访,后者回应,“我行相关贷款产品,均按照监管规定开展授信审批及风险定价。因不同客户之间存在资质差异,且同一客户资信水平也在持续变化,另外,金融产品的产品要素介绍是利率及额度的带宽展示,客户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等要素需在客户授权后以支用时最终审批结果及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积极投放

  或为助贷收紧倒逼自救

  新网银行广告营销的另一面,还有久未甩掉的助贷历史包袱。

  近日,多位消费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曾通过助贷平台寻求贷款,实际放款主体为新网银行,贷后却发现平台收取了高额的担保费、服务费或会员费。据消费者所述,若将各类费用都计算在内,实际贷款年化利率高达36%。从消费者反馈的助贷平台来看,包括小象优品、金瀛花等在内。

  其中一位消费者讲述,“于2025年7月底通过金瀛花借款申请了一笔6000元借款,由新网银行放款,每月需要还款673元,借款都包含了高额担保费、服务费和会员费,年化都超过了36%”。该消费者称,意识到利率过高后,他曾与金瀛花平台协商沟通,对方承诺结清后退还670元费用,可直到全额还款后,平台却以系统更新为由多次推诿。

  “没办法,我后来又找了新网银行,但他们也不认,仅提出赔付100元京东购物券,这实在差得太多了,我不能接受。”该消费者称,目前仍在就此事与新网银行协商中。

  对于多个助贷问题,新网银行回应北京商报记者,“作为持牌金融机构,我行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并持续根据监管导向推进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消费者反映的部分情况,确实是行业存在的痛点,也是监管新规规范的着力点。我行高度重视并根据助贷新规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相关服务管理”。

  新网银行补充到,将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和业务评估,不断优化产品、信息披露及客户服务流程,推动相关合规业务规范、稳健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新网银行来说,此类助贷遗留问题并不少见,根据黑猫投诉平台,北京商报记者发现,类似相关投诉量不少,其中就有不少用户反映新网银行合作的助贷平台存在违规收费或强制收取担保费,抬高融资成本,用户陷入退费无门的窘境。

  在业内看来,这些“历史”包袱,根源来自新网银行早年曾依托助贷模式快速扩张。彼时为做大规模,不少中小银行对接大量外部流量平台,部分第三方渠道借由合作关系,层层叠加各类附加收费,而银行对渠道收费行为管控缺位,大量纠纷就此埋下隐患。即便如今行业监管收紧,部分存量历史业务带来的后遗症依旧不断暴露。

  回望发展路径,助贷曾是新网银行规模增长重要的抓手。尽管没有线下实体网点,但新网银行依靠对接形形色色的互联网流量入口,以资金方身份嵌入各类消费场景,快速触达海量下沉客群,信贷规模也借此实现增长。

  不过,对不少资金方来说,在这套模式之中,获客、前端流量筛选大多交由合作平台完成,银行更多承担资金供给的角色,虽然实现业务快速起量,但也逐步形成对外部渠道的深度依赖。

  而监管风向的转变,彻底改写了这套增长逻辑。

  近年来,助贷名单制管控、综合融资成本约束、风控责任压实等一系列规则陆续落地,过去“广接入、快放量”的路径已经行不通。不少中小银行纷纷压缩、清理不合规的助贷合作。在业内看来,新网银行同样需要面对渠道收缩带来的现实压力,助贷收紧之后,信贷的增量客源从哪里来?

  “我觉得从过往的其他机构经验来看,逐步化解助贷历史遗留问题一般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存量助贷产品叠加担保费、服务费推高综合年化利率;其次,第三方机构不规范收费、营销误导积累大量消费者投诉记录;此外,过往助贷业务风控环节外包占比偏高,存量资产风险底数需要重新摸排。”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说道。

  田利辉认为,在此背景之下,摆脱助贷路径依赖、做大自营业务,成为新网银行转型的必然选择。

  “之前我申请过好几次新网银行的好人贷,都没给通过,但最近发现,新网银行又开始给我推广告了,而且额度不低。”另从多位消费者反映来看,同样印证了此事。

  王蓬博称,当前,新网银行加大自营贷款投放有现实层面考量,因为外部助贷行业监管持续收紧,依托第三方渠道扩量的空间持续收窄,发展自营业务能够降低对外部流量平台的依赖,自营产品也可以完整留存客户数据、自主把控全流程风控,优化信贷定价结构。

  “另外,助贷监管持续收紧,会压缩该行下沉类高收益助贷业务投放规模,要求银行加大自有风控、自有线上运营团队投入,短期抬高整体运营成本,以往依靠合作机构分摊获客、风控支出的盈利模式难以延续。”王蓬博说道。

  王蓬博进一步指出,机构应该分批次尽快完成存量助贷产品息费合规整改,逐步压降综合成本接近红线的助贷产品投放规模,持续搭建自有线上客户运营渠道,建立覆盖营销、增信、催收全流程的合作机构动态考核与退出机制。

  “如今,助贷新规已非常明确地要求商业银行强化自身的主体责任,包括自主风控、自主定价、合作机构管理以及综合融资成本管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同样称,按照现在的监管逻辑,银行应当对整个合作链条中的借款人成本承担更强的管理责任。

  不过,李亚也指出,助贷监管趋严对银行的影响可能是“双向”的:短期看,合作平台收缩和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可能压缩资产规模和利润空间;但长期看,它也在倒逼银行形成真正属于自己的客户经营能力和风险定价能力。

  业务底色

  纯线上模式下的增长与隐忧

  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全国性互联网银行、四川省首家民营银行,新网银行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30亿元,由新希望集团、小米、红旗连锁等知名企业联合发起设立,系原银监会批复的全国第七家民营银行。

  依托无网点、全线上的数字化架构,新网银行自成立之初便主打纯线上信贷业务,快速跻身国内互联网银行第一梯队。

  产品线方面,新网银行信贷布局覆盖个人消费、个体经营、中小微企业及抵押贷等多条赛道,核心产品包括个人消费贷款“好人贷”、小微企业主经营贷“好商贷”、中小微企业主贷款“好企e贷”以及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对外分别公示最高10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授信额度,同时配套电子保函、企业网银等基础金融服务,形成以零售信贷为绝对核心的业务矩阵。

  经营数据显示,2025年新网银行保持营收增长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42亿元,同比增长8.97%;净利润11.03亿元。截至2025年末,全行资产总额达1125.09亿元,较年初新增88.80亿元,增幅8.57%;贷款及垫款本金合计789.43亿元,较年初稳步扩容。

  不过,亮眼的规模增长背后,业务结构的变化与资产质量压力同步显现。数据显示,2025年新网银行零售贷款规模出现明显回落,零售贷款余额由上年的615.9亿元降至592.25亿元,增长动能有所弱化。与此同时,截至2025年末,全行不良贷款余额13.09亿元,存量资产风险压力持续存在。

图片来源:新网银行官网

  在业内专家看来,新网银行的发展模式具备鲜明的时代烙印。

  田利辉总结其为“纯线上、重零售、强助贷”三位一体模式:作为零线下网点的数字银行,新网银行99%以上贷款依托线上系统自动审批,数字化运营效率远超传统银行。业务高度下沉至新市民、个体工商户、小微经营者及信用白户,单笔借款均值仅3300元,属于典型的“长尾普惠”打法,零售信贷常年占总贷款规模近八成。

  但这套依靠流量与助贷快速跑马圈地的模式,短板同样突出。田利辉分析称,过度依赖零售信贷会导致抗周期能力不足,净利润随资产逾期周期大幅波动;十年五换董事长的高频人事变动,也折射出股东之间的治理磨合困境;助贷依赖更是使其在渠道端缺乏议价主导权。

  田利辉建议,新网银行需坚定“零售+对公”双轮驱动转型,通过加码小微对公经营贷平滑周期波动,依托AI技术重塑自营风控与获客体系,逐步摆脱外部渠道依赖,从“流量驱动型银行”转向“技术驱动型银行”。

  王蓬博同样认为,新网银行业务拓展依托互联网流量渠道开展助贷合作,服务下沉小微与信用白户,通过合作担保机构分摊信用风险,营收主要依靠贷款利息与渠道分成。

  在此模式下,银行易长期存在三大结构性短板:对外部合作机构依赖度过高、自营获客与自主风控体系薄弱、存量助贷业务普遍存在息费披露不规范、综合融资成本贴近监管红线等遗留问题。

  对此,王蓬博提出,新网银行后续业务应该持续调整信贷业务结构,逐步压降高息助贷产品比例,扩大低息自营消费贷、小微经营贷规模;也可搭建自有流量运营与用户留存体系,降低第三方渠道依赖;另外要迭代智能风控模型,强化客户收入、负债交叉核验,减少对担保增信的依赖,整体压降用户综合融资成本;此外还要建立全流程常态化合规自查机制,统一自营、助贷产品的宣传标准与息费披露规范,实现产品、投放、审批、披露全链条合规统一。

  而从行业的角度,李亚则进一步指出,互联网银行下一阶段最重要的,不再是简单的“助贷与自营规模之争”,而是增长逻辑、成本逻辑、合规逻辑的全面升级。

  目前,行业正在从“追逐流量规模”转向“经营真实客户”。包括自营转型,并非单纯加大广告投放,而是构建完整的客户识别、风险定价、复借管理和长期服务能力;从“贷款利率管理”转向“全量综合融资成本管理”,将担保费、增信服务费等所有履约成本纳入真实年化核算,彻底告别拆分计费、选择性披露的旧套路;此外,从“渠道合规”升级为“全链路消保合规”,把广告宣传、额度展示、息费告知、合同签署、售后维权纳入统一消保体系。

  “对于互联网银行而言,过去竞争的是谁能够更快获得流量、形成资产;在目前监管环境下,竞争重点正在逐渐变成谁能够用更低、更透明的综合融资成本持续获得客户,同时把风险和消费者保护控制在银行自身体系内。”李亚称。

  在业内看来,对于曾长期依靠流量狂奔的新网银行而言,这无疑是一场彻底的模式重塑与能力大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