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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12 20:58:10 股吧网页版
一款车型竟有10个全球第一?警惕激进营销卷土重来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黄琳

  汽车市场存量竞争持续激烈,合理的营销宣传是车企提升销量、稳健经营的有效手段,仍需警惕“人造第一”“大字小字”等激进营销卷土重来。

  近日,腾势汽车在深圳开启了Z9S预售,但让市场关注的是这款车型宣称“搭载十大全球第一顶尖科技”等营销方式。根据现场的宣传图,这款车宣称有2项全球唯一、5项全球第一,还有全球首发、全球首搭、全球首个。

  不仅如此,在上述发布会的宣传图中,“全球唯一、全球首个、全球第一”采用了大字形式,而每个大字词汇的下方还有一排小字,解释大字的意思。比如:“全球首个”仅指提供两种屏幕选择的汽车品牌;“全球唯一”则代表车型有新手漂移模式、能兼容全部主流手机等。

  无独有偶,某车企高管近日在新车发布会上称自家50万级的SUV为“500万以内最好的家用SUV”,并称可以和库里南、迈巴赫等其他SUV进行比较,以形成强烈的价格对比反差;另有一家车企高管也在发布会上称自家产品为“地球上已经上市的车里面性能最强悍的,没有之一”。

  这显然值得行业警惕。激进营销卷土重来,不仅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有悖于车市反内卷的大背景,更不利于我国汽车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乘联分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乘用车累计零售870.1万辆,同比下降20%。但同期新车数量仍有百余款,激烈的车市竞争环境加重车企的焦虑。在新车上市或预售的现场,“地球最强”“500万以内最好的车”“50万以内没有对手”“某个价格区间最强的车,没有之一”等等营销话术层出不穷,即使“最好”“第一”等词汇被限,营销词还可以包装成“性能最强悍”“前所未有的体验”,将普通技术神秘化、让配置名称越来越难记、过分夸张产品功能。

  去年12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行业第一”等营销方式,以及“对内卷式竞争推波助澜”等问题,被明确规范限制。今年3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

  随着汽车产业反内卷进程加速,行业正在告别无序价格战。政企协同规范竞争秩序,产业摒弃低效内耗,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激进营销等现象也暂时偃旗息鼓。在此背景下,车企更应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彻底摒弃内卷行为,彻底摒弃夸大宣传,而不是默许其卷土重来。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有银告诉笔者,从《广告法》及现行监管规则来看,车企频繁使用“全球第一”“同价位最好”“同级最优”等宣传话术大多属于违法绝对化用语,存在明确合规风险。《广告法》第九条明确禁止广告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执法指南,与上述词语语义一致、传递排他性极致优势的表述,均在禁止范围内。车企宣传常用的“第一”“最好”“顶级”“行业天花板”等,无论是否标注价位、级别区间,原则上都属于违规宣传。

  他认为,实践中很多车企存在认知误区,认为限定“同价位、同级别”即可免责。但汽车行业的价位、车型级别并无国家统一划分标准,属于企业自主界定的模糊范围,不具备法定客观性和统一性,不能成为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合法理由。即便搭配部分数据,只要整体宣传传递出排他性极致评价,依然涉嫌违法。法律仅保留极严格的豁免情形,仅限依据国家统一标准、权威第三方出具的全域客观数据,且需完整标注来源、时间和范围,车企日常营销几乎无法适用。

  在反内卷不断深化的当下,车企应主动作为,摒弃激进营销的思维,宣传以客观参数、真实配置、权威可核验数据为主,杜绝主观极致评价;严守广告合规底线,贯彻行业反内卷精神,为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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