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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12 21:55:40 股吧网页版
一财社论:提高可负担性,夯实社保实缴制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一财评论员

  社保基数夯实正在多地抓紧落实。

  最近有媒体报道,有地方税务局及人社部门人士证实,今年以来,对社保缴费基数的执行总体趋于严格,许多地方要求在三到五年内实现全额实缴,今年需达到的夯实率从65%到100%不等。

  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是维护员工利益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各地养老金支付缺口的一个重要保障。自社保征缴职责于2019年以来陆续划归税务部门,以及金税三期实施以来,近年来社保征缴、申报流程日益完善。做实社保缴费基数,不仅有助于捍卫社保强制缴费的威慑力,又有助于充实社保基金、填补长期缺口。

  当前社保基数实缴变成了一个攻坚任务,原因是复杂的,有政策方面的因素,也有现实方面的原因,如征缴手段不完善,各部门数据互通不畅,用人单位要节约用人成本等等。2024年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曾提及“据实缴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该报告指出,执法检查发现,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情况普遍存在。

  从现实考量看,社保制度实施之初,中国尚处于人口红利期,充足的劳动人口、缴费人口基数保障了社保的收支平衡。随着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的进展,以及经济进入结构调整期等,社保基数足额实缴的迫切性进一步增强。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要有效维护社保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提高用人单位的合规意识,尽快落实社保基数实缴是刻不容缓的。

  不过,从不少企业的反馈来看,一旦社保基数实缴,对于企业尤其中小企业来说就将带来实实在在的现金流压力。鉴于近年来在GDP核算中企业库存和应收账款等占比持续走高,且很多应收账款持有人主要为缺乏议价能力的中小企业,因此,社保基数实缴任务的落实迫切需要在宏观和微观上进行阶段性可负担性的考量,避免操之过急导致显著降低市场边际投资收益率,加剧中小企业负担。

  为此,一个有效的缓释做法是,严格分阶段落实全额实缴,同时启动社保制度变革,适度降低社保费率,压低社保费率冗余度,真正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可负担性。

  受社保制度模式、转轨成本和人口结构等因素影响,我国社保费率大体处于国际中等偏上水平。近年来,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降低企业成本,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我国先后数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022年人社部披露的数字是,我国5项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从41%降至33.95%,单位费率由30%降至23.45%。

  尽管我国社保总体费率低于一些欧洲高福利国家,但明显高于日本、越南、印度、韩国和美国等中等福利水平国家。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显著高于德国的18.6%,日本的18.3%、美国的12.4%(2011年降到10.4%)、韩国的9.5%(拟逐年提升至13%)等。

  同时,社保基数实缴,就意味着原本由于“据实缴费落实不到位”形成的实际费率,更加靠近较高的名义费率,进而增强了企业对于社保负担的体感。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社保强制缴费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根本上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边际可负担性,而非单纯以执行力来守护社保缴费的权威性。一旦社保边际费率超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边际可负担性,那么维持偏高费率不仅不会带来社保缴费规模上升,反而会抬高边际征缴成本,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将基于社保缴费执法力度,探索各种可能的对冲手段,最大化各自的收益。这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单位选择短工,更多的劳动者选择更难以监控的灵活就业,以及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会考虑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力等模式,进而影响社保的存量投保基数。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社保基数实缴是维护社保制度权威性和威慑力,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要有效落实这份保障,需要搭建的是可负担性的激励约束框架。因此,在各地落实社保基数实缴的同时,用企业和劳动者的边际可负担性作为一个度量指标,将有助于找寻到政策与市场的对话聚焦解,真正让好事以一种共赢方式呈现给万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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