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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13 03:07:21 股吧网页版
中坚科技:因信披虚假记载 公司及相关人员被浙江证监局警告及罚款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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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证智能财讯中坚科技(002779)8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公司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吴明根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戴勇斌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时任副总经理鲍嘉龙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2024年11月15日,公司派员出席“前海·宝安AI 向未来——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成果发布会”“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2025年2月19日,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披露已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再次披露相关事项。

  经查,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未对前述企业合作备忘录(文件名为《合作意向协议》)用印,该备忘录未完成签署,公司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吴明根、戴勇斌、鲍嘉龙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能保证相关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表示,根据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文件未用印不影响相关合作事项已按约定开展和推进,对公司财务报表也未构成影响。最终行政处罚结果以浙江证监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

  核校: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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