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地产及相关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13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地产)、方明、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方圆地产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事项。公司时任董事长方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陈曦未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有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方圆地产、方明、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存在的有关问题,切实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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