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泉为”,300716.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及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事项,上市公司及多名时任高管合计被罚3070万元,其中,实控人褚一凡个人罚款达15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两起核心违规事实。第一起为重大关联交易隐瞒不报。2023年1月,褚一凡成为*ST泉为实际控制人,同月,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汇祥建安”)成为公司关联法人。汇祥建安一方面承建*ST泉为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泉为”)光伏工厂项目,另一方面向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泉为”)采购货物,由此构成关联交易。2023年,公司与汇祥建安之间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2.72亿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按照规定,该交易属于应当及时披露并在年报中记载的重大事项,但*ST泉为既未就此发布临时公告,也未在2023年报中披露,构成年报重大遗漏。
第二起为核心资产被查封延迟披露。2024年8月起,*ST泉为子公司山东泉为的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陆续被多地法院查封,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2.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公司不晚于2024年12月6日已知悉资产查封情况,但直到2025年4月29日才发布公告披露,延迟披露近5个月。
广东证监局认定,褚一凡作为*ST泉为实控人,刻意隐瞒关联关系、组织实施关联交易,同时在知晓资产被查封后未推动公司履行信披义务,是违法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据此,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褚一凡被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55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490万元、作为实控人罚款1060万元);时任总经理雷心跃被给予警告,罚款280万元;时任董事张庆峰被给予警告,罚款160万元;时任监事会主席李会被给予警告,罚款20万元。
据*ST泉为财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是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服务。202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收1.71万元,上年同期为2309.62万元;归母净利润亏损1509.80万元。从费用端看,公司管理费用为1215.17万元,销售费用为32.42万元,财务费用为908.91万元,同比增长30.02%,公司解释称主要系本期借款逾期,增加逾期借款利息所致。
此外,*ST泉为已面临多重退市风险。2025年,公司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收低于1亿元,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连续两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财务类及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同时,公司已收到债权人重整申请,但法院尚未正式受理,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