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多的调查与审理,上海证券报2025年4月独家报道过的“亿元工程合同无中生有”谜案(此前报道002663,突爆离奇谜团),迎来司法裁决。
近日,西藏昌都市芒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假诉讼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6年,谢某、梁某共同捏造了深蓝环保与佳和建设之间的工程项目,伪造了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移交单等一整套项目资料。2022年1月,被告人谢某与被告人梁某分别向芒康县、边坝县、左贡县、江达县四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达成调解协议的形式取得民事调解书,涉案金额6000万元。2025年1月21日,经四川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芒康县人民法院对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家银行9个账户冻结资金827万余元。
回溯前情,2015年,普邦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蓝环保”)100%股权,深蓝环保即为芒康县法院所指的四川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谢某为深蓝环保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据了解,该案系昌都市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件。芒康县人民法院表示,该案系典型的跨区域虚假诉讼,作案范围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两名被告人破坏司法诉讼秩序,肆意践踏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基本原则,不仅严重扰乱正常民事诉讼秩序,破坏司法裁判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更严重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民商事交易秩序,极易引发连锁式债权纠纷、执行乱象,严重破坏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公诉机关以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自首、坦白等从轻情节建议适用缓刑,但法院结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跨四县作案、社会影响恶劣等从重情节,依法判处两名被告人实刑,体现了对虚假诉讼犯罪“精准、从严、有效”打击的司法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