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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14 01:57:20 股吧网页版
从行业倡议到立法破局 反内卷进入制度化治理新阶段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贺觉渊 郭博昊

  202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两年多来,“内卷式”竞争治理持续进阶,从个别行业发起自律倡议,演进为制度规则、行业标准、监管执法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格局。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2026年7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继续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强调将“制定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受访专家认为,随着未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出台,整治“内卷式”竞争将进入制度化长效治理的关键阶段。

  近日,通威股份、协鑫科技、大全能源等8家多晶硅龙头企业在上海共同签署《反内卷倡议书》,承诺所有产品售价不得低于完全成本,企业互相监督举报;同时严格执行能耗新标准,主动出清高耗能落后产能。这是今年重点行业重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从早期跟进行业协会自律倡议,到如今主动签署承诺、自觉维护秩序,经营主体的竞争理念正在悄然生变。

  理念变革的背后,是治理手段的持续深化。一方面,监管部门近年来重拳整治竞争乱象,持续释放严监管信号,对不正当竞争、“内卷式”竞争等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审结汽车、光伏、锂电池等“内卷式”竞争风险突出领域经营者集中共52起;开展反垄断执法护企专项行动,办结市场垄断案件12件。

  另一方面,制度标准持续完善,推动法治保障根基不断夯实。今年2月,修订后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发布了《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指导广告经营主体主动摒弃“内卷式”竞争。

  “如今治理领域不断拓宽,法治颗粒度更加清晰,手段不再受限于约谈、倡议等劝导式方式,而是依法综合运用竞争执法查处、信用监管、合规指引等,企业和政府的行为边界都更加清晰。”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所长钟刚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智能经济首席专家朱克力向记者指出,“内卷式”竞争的治理范式正逐渐转向溯源式、法治化治理——既约束企业非理性竞争行为,也规范地方政府干预行为。

  尽管执法行动保持高压、制度标准趋于完善,但部分行业的低价无序竞争乱象依然存在。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多次约谈平台企业,开展电商平台补贴市场竞争状况调查,正说明“内卷式”竞争行为屡有反复。

  市场竞争乱象为何难以根除?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认为,当前“供强需弱”的发展格局是企业陷入价格战囚徒困境的诱因,企业面临“降价损利润、不降价丢份额”的两难。地方政府以税收优惠、土地让利等手段开展的“政策内卷”,为企业无序降价提供了制度土壤。

  在6月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明确指出,当前各类政策边界基本清晰,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明面上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违规招商引资、违规招标投标等行为大幅减少,但部分地方还存在不顾大局、在落实时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地方固有的发展方式和竞争模式紧密关联。

  仅仅约束企业降价行为治标不治本。朱克力直言,如果制度环境没有理顺,价格战就容易按下葫芦浮起瓢。

  为此,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制定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被受访专家视为铲除“内卷式”竞争滋生土壤的治本之举。

  当前,我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缺乏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规。条例对市场运行的基本环节设置原则性、通用性的监管规则,可有效统合分散的市场监管法律规则,弥补立法空白。“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具有法定效力和强制性,这意味着维护公平竞争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付一夫表示。

  在朱克力看来,条例将为市场竞争划定底层法治框架。一方面,统一全国市场准入规则、监管要求、行业标准,让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公平参与竞争,减少企业依靠地方特殊政策获得竞争优势的现象;另一方面,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法定地位,把治理视角从“管理企业价格”延伸到“规范政府行为”。

  钟刚期待条例能围绕“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更好衔接各基本法律的适用,减少不同区域的执行偏差,打通各地间市场要素流动。“从软法指引到刚性约束并最终问责,对企业和政府的约束法定化,是最实质性的变化,将建立起闭环的长效机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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