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14日讯(记者于淼武超)因年报信披违法违规,ST南新(688189.SH)及相关责任人最终领罚。
公司13日晚间发布公告,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其2023年度虚增营收等违规事实,湖南证监局对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对三名时任高管合计罚款600万元。
公告显示,2026年6月9日,湖南证监局向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公司时任相关负责人胡新保曾申请召开听证会,监管机构经充分听取其陈述申辩后,部分采纳其在任职期间推动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的履职意见,最终对其个人罚款酌情减免50万元。
经湖南证监局查明,公司2023年报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一是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在客户退货发生后,未按规定冲减当期收入与利润,导致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占当年营收的5.96%)、利润总额908.77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9.46%);
二是在《应收账款协议》约定的现金折扣生效后,未及时冲减相关科目,导致虚增营业收入2032.40万元(占当年营收的2.73%)、利润总额286.45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7.65%)。
两项叠加,ST南新2023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6468.28万元,占当期营收8.69%;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高达157.11%。
湖南证监局认定,时任总经理张世喜、财务总监李亮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胡新保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决定对ST南新及张世喜、李亮、胡新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和150万元罚款。
同日,因2021年、2022年、2024年虚增虚减利润总额及营收,公司还收到了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其中,2021年,ST南新未及时对退货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525.6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0.77%)、利润总额157.3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71%);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157.3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2.13%)。2024年,又因未及时对应收账款折价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 2024年营业收入1156.33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4.39%)。
基于此,湖南证监局对ST南新及杨文逊、胡新保、张世喜、李亮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交所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及公开谴责。
财务乱象的背后,是公司日益严峻的经营局面。2025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43.62%,核心产品量价齐跌。因公司2025年报中存在不同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差异较大、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部分坏账计提比例过高等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经销模式、应收账款、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货币资金及融资成本等细节。
事实上,ST南新的经营颓势从上市次年便已显现。公司于2020年登陆科创板,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0.88亿元、归母净利润1.33亿元,均为上市以来峰值。但自2021年起,业绩持续走弱,盈利全面转亏。2025年,公司营收仅剩1.42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1.37亿元。短短五年间,营收规模较上市之初缩水近九成,经营基本面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