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底价1573.44元一晚,客人实付221元,商家到手40.67元。这是近日媒体曝光的贵州西江千户苗寨一家民宿老板钟先生的真实遭遇。
钱去哪儿了?“超八成被平台扣走”。对此,感叹“太离谱”的不仅仅是商家,还有众多消费者。
面对质疑,平台回应称,“促销是商家的活动,因此扣商家的款。”这套说辞看似逻辑上可以自洽,实则经不起推敲。
商家果真是自愿参与促销吗?在大数据推荐算法主宰流量的今天,不参与平台促销的店铺,往往面临搜索排名下沉、流量入口关闭、权重被降级等“软性惩罚”。别无选择的“自愿”还能叫自愿?
更耐人寻味的是,消费者支付221元,并未享受到与之匹配的优惠力度,大部分溢价被平台以“促销成本”之名收入囊中。
商家流血,用户未得实惠,平台却独享其成,这样的“促销”,究竟在为谁促销?
在近来某大平台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被监管部门重罚之后,平台经济领域依然在上演收入“超八成被平台扣走”的案例,值得深思。
关于电商平台与线下实体的关系,舆论颇多争议。平心观察,赋能实体经济,是互联网经济的初心。平台提供流量入口和技术支持,商家提供产品和服务体验,消费者获得便利与实惠,这正是互联网经济最初的理想图景。因此,如最近人民日报评论所说,“电商平台与线下实体,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理应相互促进、共生共荣。
然而,如果平台挟流量以令商家,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不断抬高抽成比例、转嫁促销成本,这种平衡便被打破了。当商家利润被挤压至难以维系经营的地步,其要么降低服务品质,要么退出平台另寻出路,而消费者最终承担的,不仅是更高的价格,还可能包括每况愈下的消费体验。其中哪一方会成为最终的赢家?
杀鸡取卵式的愚蠢为常识所不容,但诡异者在于,当下某些平台的所作所为,与杀鸡取卵又何其相似。这些平台似乎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即没有千万商家的支撑,平台不过是一串空洞的代码,没有良好的线下服务,线上的流量终究是无源之水。一旦商家被迫陷入赔本为平台赚口碑攒人气的困境,当越来越多实体店在重压下难以为继,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商业生态的活力与多样性。
作为新经济的代表,互联网平台为提升社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任何商业模式都不能违背共赢的基本逻辑,更不能凭借先发优势和市场地位,对线下实体尤其是大量中小商家予取予求。
顾客订酒店实付221元,商家到手仅40.67元,媒体曝光的不只是一笔荒诞的订单,更透露了当前平台经济领域一个需要及时矫正的失衡信号。
商家有合理的利润,消费者得到公允价格和良好服务,平台收益可持续,这种多赢并非奢望,而是互联网经济本该有的正常模样。谁破坏了这样的格局,谁就应该接受监管部门的重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