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73090 证券简称:纳瓦特 主办券商:民族证券
无锡纳瓦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方陈龙、张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无锡开发区支行”)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19714504B18120301),合同约定:陈龙、张洁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自2018年12月3日起
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止发生的借款、贸易融资、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等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 元,保证期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无锡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合同编号:519714504D18120301),借款金 200 万元,借款期间 2018 年
12 月 3 日-2019 年 12 月 2 日。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无锡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合同编号:519714504D19031401),借款 100 万元,借款期间 2019 年 3
月 14 日-2020 年 3 月 4 日。
上述两笔借款属于陈龙、张洁与中国银行无锡开发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19714504B18120301)项下的担保借款。
因陈龙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洁系陈龙配偶,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9-026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交易发生前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2019 年 8 月26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
事项,关联董事陈龙、张洁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洁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震泽三村 14 号 101 室
2. 自然人
姓名:陈龙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震泽三村 14 号 101 室
(二)关联关系
陈龙持有公司 7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张洁系陈龙配偶,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方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无锡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合同编号:519714504D18120301),借款金 200 万元,借款期间 2018 年
公告编号:2019-026
12 月 3 日-2019 年 12 月 2 日。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无锡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合同编号:519714504D19031401),借款 100 万元,借款期间 2019 年 3
月 14 日-2020 年 3 月 4 日。
上述两笔借款属于陈龙、张洁与中国银行无锡开发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19714504B18120301)项下的担保借款。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处于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较大,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缓解了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有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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