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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09:29:06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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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72395 证券简称:江苏红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0 日 10: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9-018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变更注册经营地址。变更前,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址为:张家港杨舍镇东南大道西侧棋杆路北侧;变更后,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址为: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汤桥中路 8 号。上述变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地址为准。
(二)审议《关于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变更注册经营地址需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前,《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为:“公司住所:张家港杨舍镇东南大道西侧棋杆路北侧”;变更后,《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为:“公司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汤桥中路 8号”。上述变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地址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开展向银行借款续贷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在 2019 年 9 月 10 日向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申请续贷

公告编号:2019-018

500 万,贷款期限一年,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董事长陆春以纯信用向江苏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四)审议《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用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上海融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 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18 个月,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春作为保证人,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用于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江苏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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