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答记者问”。问题提到,“欧委会近期出台措施,限制中国企业和产品参与其医疗器械公共采购。中方于7月6日发布通知,决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部分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措施只针对自欧盟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华欧资企业生产产品不受影响。
对部分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
据央视新闻报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财政部决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部分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预算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具体品目清单见附件)时,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应当排除欧盟企业(不包括在华欧资企业)参与。对于参与的非欧盟企业,其提供的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占比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上述措施不适用于仅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项目。
二、本通知自2025年7月6日起施行。施行之日前,涉上述措施的采购项目已经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可以继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6月20日出台措施,限制中国企业和产品参与其医疗器械公共采购,持续在公共采购领域对中国企业设置壁垒。中方多次通过双边对话表示,愿与欧方通过对话磋商和双边政府采购安排等方式妥处分歧。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令人遗憾的是,欧方不顾中国释放的善意和诚意, 仍一意孤行,采取限制措施,构筑新的保护主义壁垒。
“因此,中方不得不采取对等限制措施。相关措施是为了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
欧盟限制中国企业参与医疗器械公共采购
此前,欧盟成员国依据《国际采购工具》投票决定,禁止中国医疗器械制造商未来5年内参与价值超过500万欧元的欧盟公共采购项目招标。
对此,6月3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欧方有关决定和歧视性的措施不仅损害中方企业利益,而且利用单边工具破坏公平竞争,构筑新的贸易壁垒,对这一保护主义做法,中方坚决反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当前,全球经济秩序正遭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严重冲击。作为负责任的主要经济体,中欧应恪守世贸组织规则,坚持公平、透明和非歧视性原则,以相互开放应对挑战,以合作对话妥处分歧,共同维护中欧经贸关系健康发展。
当地时间7月2日,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欧盟中国商会也发表声明,对欧盟拟根据《国际采购工具》对中资企业采取限制性措施表示严重关切。
欧盟中国商会表示,对欧方这一决定深表失望,对欧方将限制中企参与欧洲当地医疗采购市场表示严重关切。
欧盟中国商会还表示,《国际采购工具》是欧方的单边工具,欧方这一有针对性做法释放出令人担忧的信号,不仅加剧了中欧经贸关系的复杂性,也与欧盟所倡导的开放市场和公平竞争原则相悖。
欧盟中国商会特别指出,一味追求所谓“市场平等”并不能脱离历史与现实的逻辑。长期以来,欧洲医疗器械企业在中国市场享受到了高度的开放红利,深度参与中国医疗体系的现代化进程,取得了显著发展。欧方6月2日的决定未能充分考虑这一背景,将对中欧多年来在医疗领域积累的互信与合作基础造成冲击。
“我们敦促欧方重新审视《国际采购工具》对中企在欧发展拟采取惩罚性措施的必要性与长远影响,避免将政策工具演变为贸易壁垒。”欧盟中国商会表示,“坚持开放、公正、非歧视的市场环境,不仅符合中欧共同利益,也有助于提振全球经济信心与可持续发展前景。”
前述《国际采购工具》(International Procurement Instrument),简称“IPI”,于2022年6月颁布。2024年4月22日,欧盟首次调用IPI,对中国医疗器材采购启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