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9 22:06:40 股吧网页版
一财社论:托育服务要“有得托、托得起、放心托”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一财评论员

  7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出,要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早在2023年5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强调,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2024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代表国务院专门就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下称“报告”);同月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虽然普惠托育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也应该看到,当前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的数量、价格、质量等方面,与群众的需求和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也是“意见”所强调的今后要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具体体现在要解决“有得托”、“托得起”“放心托”等问题。

  首先要解决“有得托”的问题。

  根据上述报告,当时,全国实际入托率仅为7.86%,而多项调查显示,超过三成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截至2023年底,全国千人口托位数为3.38个,共有托位477万个,其中差距十分明显。

  为此,意见要求:2025年,要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新增普惠性托位66万个;到2030年,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支持保障政策基本健全,公建托位数量明显增加。

  具体路径是建立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只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导致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较少。市场机制是指民间力量,政府作用则体现在财政支持和具体投入等方面。这也是今后需要加强的方面,托育服务仅靠民间力量显然是不够的。2023年,全国民办托育机构占全部托育机构的89.5%。

  其次要解决“托得起”的问题。

  根据上述报告,2023年全国平均托育服务收费价格(不包括餐费)为1978元/人·月,一线城市在5500元/人·月以上,这与群众的支付能力和期待存在较大差距,许多有送托需求的家庭望而却步。

  如果不入托,就需要孩子的父母(更多是孩子的母亲)脱离工作加以照顾,或者需要家里的老人过来照顾,或者需要聘请家政人员。无论是哪种形式,家庭负担都较重。

  为解决负担过重问题,意见提出,用人单位对职工子女普惠托育服务所需的有关支出可按规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用人单位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实际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但仅靠这些还不够,还有更多减轻家庭负担的途径可以探索,根本的目标就是“托得起”。

  其三要解决“放心托”的问题。

  3岁以下孩子入托,伙食是否安全、接送是否安全等都是家长特别关注的,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近日出现的某地幼儿园食品安全事件就让家长特别揪心。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施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托育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职责提出明确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8日就意见内容答问、解读时表示,将继续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压实托育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管理,及时监督整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严查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总之,意见明确,到2030年要实现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包括支持保障政策基本健全、公建托位数量明显增加、托育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家庭托育成本有效降低等,从而基本满足群众普惠托育服务需求。从现实的环境入手,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方可逐浪前行,这就需要通过各方努力,建立起“有得托、托得起、能放心”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