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约定披露信息,江苏盈诚信收警示函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7月11日,根据江苏证监局近日发布的公告,江苏盈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来源:江苏证监局网站
江苏证监局指出,在对江苏盈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业务进行检查中发现,公司在运作南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过程中,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公开信息显示,江苏盈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总部位于南京,专注于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今年4月,一封公开举报信将江苏盈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吴俊乐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举报信指出,吴俊乐 “假借”知名基金公司业绩,入选江苏一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人,并借此身份争取到南京市江北新区政府的基金管理人资格。江苏盈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政府投资基金过程中,出现关联方低价受让、隐秘入股跟投政府基金所投项目以及关联交易等非正常现象。对此,江苏省财政厅表示,已经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依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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