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16:16:01 股吧网页版
网贷虚假宣传套路多!金监总局点名三类陷阱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网络贷款领域的虚假宣传正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区”。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 “金监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紧急发布风险提示,曝光三类典型虚假宣传套路,提醒公众警惕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成本等陷阱,避免陷入经济纠纷和财产损失。

  三类典型套路:从“分期缴费”到“高薪承诺”

  金监总局明确揭露了当前网贷虚假宣传的三大常见“套路”,直指其隐蔽性与危害性:

  一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如以“分期缴费”“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有意误导或迷惑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签署网络贷款合同。过程中,不法机构或平台可能通过诱导填写或技术手段窃取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转卖给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的风险。

  二是不实承诺诱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杜撰信息,如宣传“包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保障等,引诱、催促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在合同中模糊内容表述或设置极为苛刻且仅利于机构或平台的条款,比如若退费必须扣除高额违约金等,增加解约成本。有些机构或平台实为“壳公司”,主要目的是骗取钱财,无法提供实质服务,甚至不断变换地址逃避监管或法律责任。消费者发现被骗后,往往因机构跑路导致维权困难。

  三是隐瞒贷款实际成本。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年化利率、综合借贷成本,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或者在宣传时模糊收费标准,故意隐瞒额外费用,实际操作中以“额外服务”“高端定制”、违约金等名义额外收费,导致实际支付的息费远超预期。

  四步避坑:金监总局教你守好钱袋子

  对于上述“套路”,金监总局提示,要仔细辨认宣传内容。虚假宣传看似诱人,实则暗藏高额收费陷阱。消费者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夸大其词或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高回报承诺、高薪酬待遇等宣传内容,应理性分析、多方查证,核实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拒绝各类话术套路诱惑。

  在选择各类服务时,金监总局建议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或平台。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查询机构或平台业务资质,了解掌握其经营和服务范围,避免陷入不法机构或平台骗贷陷阱。

  签订合同前,金监总局表示要仔细考虑合同实质,辨别合同是贷款合同还是提供服务的一般民事合同,不轻信、不冲动,不在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约。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警惕格式条款陷阱,重点关注合同中的收费标准、退款政策、服务内容、承诺保障等条款,不要忽略风险提示信息。若发现合同中有不合理条款或模糊表述,应要求机构进行解释,或者暂停合同签订事宜,充分考虑后再作决定。

  最重要的是个人信息要保密。金监总局提示,在办理业务时,务必谨慎提供个人信息,保管好个人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验证码等,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定期检查账户异常情况,如果发现个人信息可能泄露,应及时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个人财产安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