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欣北京报道
近期,以“稳定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及相关概念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多地监管机构接连发布风险提示,直指这一新兴概念正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7月10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文指出,一些不法机构与个人,假借“金融创新”“区块链技术”“数字经济”“数字资产”等噱头,利用社会公众对新型金融概念认知尚不深入的特点,通过发行或炒作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稳定币投资项目”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公众投入资金参与交易炒作。此类活动具有显著的非法集资风险特征:
一是资质缺失。这些机构或个人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或备案,不具备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销售理财产品或发行证券的合法资质。
二是概念包装。利用“稳定币”“去中心化金融(DeFi)”“Web3.0”等新兴、复杂概念进行包装和炒作,故意制造信息不对称,迷惑投资者。
三是虚假承诺。普遍存在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如“稳赚不赔”“高额固定收益”“保本付息”等,利用公众追求高收益的心理。
四是资金池运作。其运作模式往往依赖于吸收新投资者的资金来维持运转或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收益,一旦资金链断裂或项目方跑路,投资者将面临本金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
五是风险外溢。此类活动极易演变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害社会诚信基础。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提示,消费者应警惕高回报承诺,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机构及产品资质,远离虚拟货币炒作等非法项目,如发现线索可拨打举报热线400-661-9609。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
7月7 日,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也发布类似提示,直指稳定币等数字货币被不法机构利用为犯罪工具,指出:这类不法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有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该类机构利用稳定币等新概念进行炒作,编造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并吸收公众资金,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专责小组强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群众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更早前的6月30 日,京东币链科技发布严正声明,澄清市场上关于其 “发行稳定币” 的不实信息,指出部分企业冒用合作名义发布虚假内容,甚至借 “荐股” 等骗局牟利。声明提醒,非官方渠道的 “稳定币获取信息” 均为欺诈,公众需警惕品牌被冒用风险。
全球反洗钱权威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6月26日发布的第六份虚拟资产专项报告,进一步印证了稳定币相关犯罪的严峻性。报告显示,2024 年以来,朝鲜相关行为者、恐怖主义融资者及毒贩等非法主体对稳定币的使用持续激增,当前多数链上非法活动已通过稳定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