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通报“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罚45万元”事件处理进展
来源:新华社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11日发布的情况通报,对于网传当地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并面临高额处罚的事件,兰山区相关部门已于5月12日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该饭店经营者因拍摄菜品“蛤蟆汤”视频,被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并下发了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此事在互联网上引发“天价罚单”质疑。
据通报称,兰山区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2025年2月15日,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中华蟾蜍(俗称蛤蟆)加工菜品的视频。3月17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于3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月27日,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
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