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交所官网,自6月19日IPO申请获受理后,7月11日,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晨智能”)已遭北交所问询。北交所关注的重点包括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大客户依赖,业绩增长真实性及可持续性,募投项目必要性、合理性等。
据招股书,2022年至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嘉晨智能第二大股东杭叉集团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各期向杭叉集团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78亿元、1.68亿元、1.61亿元,各期占比分别为52.95%、44.69%、42.16%,主要销售电气控制系统和整机控制系统;各期向杭叉集团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9.82万元、4.70万元、6.7万元,主要采购电机控制器、电动叉车等。公司向杭叉集团销售收入逐年下降,与杭叉集团业绩变动趋势相反。2024年,公司向杭叉集团销售驱动控制系统和整机控制系统销量分别为10.23万套、6.9万套,杭叉集团新能源叉车销售量为44.88万台。
对此,北交所要求嘉晨智能说明杭叉集团的入股时间、背景、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入股后对公司生产经营、销售模式、销售定价和双方合作关系的影响;结合杭叉集团入股其他供应商情况,说明参股公司的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历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履行情况、回避表决机制执行情况,对不规范情形的整改情况等。
同时,北交所要求嘉晨智能按主要产品类型列表说明公司向杭叉集团及其他主要客户销售的收入、销量、均价、毛利率等,结合合作背景、时间、定价策略、产品结构、议价能力等因素说明杭叉集团销售整体毛利率高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选取相似产品列表说明杭叉集团与其他非关联主要客户相似产品的单价、毛利率、销量等;结合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中主要零部件的具体构成成本、定价方式、定制化程度、研发强度、产品定价与技术服务的关系、下游应用叉车类型等量化分析杭叉集团与其他非关联客户在相同或相似产品的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其他关联供应商向杭叉集团销售的交易金额及占同类交易比例,与非关联供应商销售价格、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结合杭叉集团入股前后主要协议、产品类型、收付政策、研发强度、采购规模等变化情况,说明杭叉集团入股后,公司向其销售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当地租赁房产的公开市场价格、杭叉集团其他供应商厂房租赁情况,说明公司从杭叉集团租赁厂房的合理性及公允性;说明公司向杭叉集团采购电机控制器、电气部件等产品的原因及价格公允性。
关联客户依赖方面,北交所要求结合对杭叉集团的销量、供应份额、杭叉集团配套叉车车型产销量、库存量、控制系统产品在新能源叉车的搭载量,说明控制系统销量与杭叉集团新能源叉车销量的匹配性,报告期内杭叉集团销量逐年上涨,公司对杭叉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杭叉集团同款车型同类产品供应商数量、报告期内公司向杭叉集团销售产品数量占同类型产品采购比例、供应商认证周期及更换供应商成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期限、向公司竞争对手采购情况等,说明公司在杭叉集团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及应对措施。结合杭叉集团业绩、存量配套车型量产情况、新增定点项目配套车型及量产周期、在手订单数量及执行情况、业务获取方式等,说明公司与杭叉集团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现有订单对未来收入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嘉晨智能主营业务收入由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及应用与技术服务业务构成,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比例分别为18.51%、11.93%、1.39%,增速放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中电机驱动控制系统销量同比变动分别为26.16%、-20.90%、14.64%;整机控制系统销量同比变动分别-14.69%、15.05%、-4.92%;车联网产品及应用收入金额分别为695.79万元、1,195.82万元、84.84万元。(3)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278.38万元、4,837.46万元、10,293.13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增速高于收入增速。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变动较大;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3.30%、2.62%、2.74%;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下降。
对此,北交所要求嘉晨智能结合不同工业车辆类型的动力来源、结构功能、使用方式、应用领域、市场需求等差异,说明下游应用不同类车型工业车辆主要产品的性能、工艺需求、价格等差异。按工业车辆类型列表说明各期主要产品的收入构成、单价、销量、毛利率等,结合下游主要客户工业车辆产销情况、各期公司在主要客户同类产品供应商中的比重、可比公司业绩变动等说明报告期内应用于不同工业车辆类型的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车联网产品及应用产品销售金额先增后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新老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期及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以及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情况。说明员工大幅变动的原因,对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的影响;说明成本结构中人工成本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各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岗位平均薪酬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同地区公司薪酬比较情况,说明前述人员变动、薪酬水平变动与各业务活动开展是否匹配;结合报告期新老客户家数及收入占比、客户获取和维护方式、相关费用的归集方式、销售人员主要职能、职工薪酬政策等,分析销售人员薪酬下降、广告宣传费增长的原因,说明销售权补偿的产生原因、具体内容、核算依据及方式。
报告期内,嘉晨智能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制造费用及其他成本构成,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85.03%、87.30%、86.08%,其中电机驱动控制系统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在90%左右,各期直接人工金额分别为757.01万元、689.57万元、733.74万元。公司核心原材料电机控制器外采来自单一供应商飒派集团,各期采购比例分别为45.94%、69.96%、53.10%,公司与飒派集团签订的年度采购协议约定采购目标与差额补偿。公司年度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供应商数量占比超90%,2022年供应商数量为388家,各类原材料采购价格差异较大。
对此,北交所要求嘉晨智能结合电机控制器市场供应情况、行业竞争、产能规模、集中度以及不同供应商产品品质差异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从飒派集团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公司与飒派集团采购协议及补偿约定、各期采购金额、单价、自主品牌电机控制器的研发和应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原材料电机控制器供应是否具有稳定性,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对飒派集团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说明公司保持原材料供应稳定、减少供应商依赖采取的相关措施。说明结构类产品各期主要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公司向距离生产基地相对较远的供应商采购的合理性,供应商经营规模与公司采购金额的匹配性,部分注册资本较低且为公司主要供应商的商业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客户指定供应商的具体情况。
北交所还要求嘉晨智能按产品类别补充披露直接材料中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及采购数量;补充披露制造费用及其他成本的具体构成、金额及占比。说明在产量、固定资产逐年增长的情况下,公司直接人工费用下降的原因。结合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各期采购的原材料类型、数量、金额及占比,公司的生产耗用、期末留存、销售规模变动等,说明主要原材料采购量、耗用量与产销量的关系,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嘉晨智能毛利率分别31.84%、30.06%、29.81%,逐年下降。北交所要求结合销售价格、成本构成、下游客户、应用领域、市场定位、销售区域、业务模式、产品结构等具体差异说明公司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主要产品售价、成本变动、下游需求变动、议价能力、合同约定、原材料价格传导机制等说明公司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并视情况进行风险揭示。
本次发行,嘉晨智能拟募集资金2.6亿元,主要用于电气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据招股书,电气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生产技术工艺与公司原有业务基本相同,是在原有生产技术和工艺的基础上进行的产能提升、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0.22%、92.97%、82.33%,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豫(2022)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37340号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对此,北交所要求说明该项目拟购置设备及软件的投资明细,结合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使用和购置情况,说明拟购置设备及软件的先进性、发挥的作用,在目前生产设备价值较低的情况下购买大额设备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与新增产能的匹配性。说明该募投项目工艺升级的具体内容,主导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相比是否存在实质差异或明显提升。说明募投项目用地自取得以来是否闲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被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被收回或被处罚的风险,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测算并补充披露项目建成后的预计产能增加和业绩贡献情况;结合报告期内细分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情况及变化原因,在手订单和未来订单获取能力,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变化及业绩变化情况,业务的市场空间等,说明在产能利用率逐年下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或无法消化的风险,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嘉晨智能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417.88万元、12,028.20万元、312.8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79.16万元、9,008.58万元、3,511.72万元。北交所要求说明各期末银行存款的具体构成、存放地及管理情况;结合报告期内购买理财情况,说明货币资金余额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结算模式、回款及对外支付情况等,量化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合法规范经营方面,北交所要求说明主要业务获取方式,采购、销售、回款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公司存在部分建筑物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北交所要求说明相应建筑物是否在自有土地上建设,权属证书的办理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违法情形或被处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