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上海7月13日电(记者杜康)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进一步深化科创板改革,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配套业务规则。
此次上交所共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以下简称《科创成长层指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以下简称《预先审阅指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3项业务指引,以及2项相关业务指南。
关于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上交所表示,这次改革未针对未盈利企业纳入科创成长层设置额外的上市门槛,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的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进入。此外,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有助于稳定存量企业和投资者预期;同时提高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调出条件,推动新上市公司加速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
按照《科创板意见》的要求,科创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增加了特殊标识“U”。为了帮助投资者直观地区分存量和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上交所已经组织市场对行情终端和交易终端展示进行优化,对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提示信息为“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对存量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1”,提示信息为“存量科创成长层股票”。
强化风险导向信息披露,是此次《科创成长层指引》的重要内容。指引就科创成长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临时公告中充分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等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交所表示,此次改革没有对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新增投资交易门槛,仍为具备“50万元资产+2年经验”的资金门槛和投资经验即可。另外。按照《科创板意见》要求,投资者投资科创成长层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之前需要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
关于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的IPO预先审阅机制,上交所表示,这是充分参考境外市场经验,进一步提升上交所预沟通服务质效乃至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整体质效的重要创新。下一步,上交所将从准确把握适用情形、推动提高申请文件质量、规范预先审阅程序、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四方面,做好预先审阅机制与现行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机制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