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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4 15:42:12 股吧网页版
上海市药监局:完善网络监测与网络抽检机制 强化对药品网络销售风险的早期精准识别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14日消息,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的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其中提到,完善网络监测与网络抽检机制,强化对药品网络销售风险的早期精准识别,推动监管模式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依托本市药品涉网流通监管系统,智能监测、分析、预测本市药品网络销售风险,督促平台及时防控风险并依法依规处置。鼓励平台运用人工智能算法等建立高风险产品动态识别处置机制,以高效管理实现规范发展。

  以下为全文:

关于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的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构建本市科学高效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网络销售现代化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一)加强网络风险预警。完善网络监测与网络抽检机制,强化对药品网络销售风险的早期精准识别,推动监管模式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依托本市药品涉网流通监管系统,智能监测、分析、预测本市药品网络销售风险,督促平台及时防控风险并依法依规处置。鼓励平台运用人工智能算法等建立高风险产品动态识别处置机制,以高效管理实现规范发展。

  (二)落实风险闭环处置。加强风险会商,重点对网络销售中的新模式、新业态、舆情热点等问题开展风险研判和风险交流。推进服务型监管,指导企业采取预防与纠正措施,及时防控风险。对高风险企业和产品实施重点监管,依法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处罚等累进制惩戒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完善重大药品网络安全及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健全上报机制,督促平台落实药品追溯要求、配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召回工作,确保风险可控。

  (三)加强监管协同。联合平台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1+N”市区联合执法工作模式,完善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机制。加强与市商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中医药、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凝聚协同监管合力。强化行刑衔接,通过大数据技术,打击违法源头,深入治理药品网络销售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药品网络监管“互认互信、联查联审、共建共享”长效协作机制。

  二、强化数智监管,提升“以网管网”能力

  (四)激发数据要素应用价值。加快网络监管数据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数据的有效归集和分析应用,建立并完善本市药品网络监管数据库和模型库,有效监控、筛选、识别、分析违法行为。探索开放公共数据核验服务,为平台合规经营审核提供数据支撑;鼓励本市平台开放异常商户和产品等数据,并依托行业协会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五)完善药品涉网流通监管系统。建立本市药品涉网流通监管系统,通过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数据比对、人工智能等技术,逐步实现涉网流通监测、违法行为判定、涉网线索核查、电子取证、智能分析、企业信息服务等在线办、智能办功能,有效提高网络监管的执法效能。

  (六)优化电子数据取证平台。依托市药品监管局电子取证实验室,建设分布式电子数据取证系统,通过联动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打造涵盖电子取证、综合查询、智能分析等功能的全市电子数据取证平台,实现集现场勘察取证、网络在线取证、存储介质扣押封存、电子数据检查分析于一体的连贯式执法模式,有效提升电子数据取证能力。

  三、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网络监管效能

  (七)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信用监管,构建药品网络销售领域“采信、评信、用信”的信用监管闭环机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结合风险与信用等级评估结果,探索对本市药品网络销售平台和商户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度。支持平台运用信用工具对入驻商户进行管理,促进信用信息共享。

  (八)提升涉企检查效能。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将网络商户的线上销售行为纳入线下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平台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强化预防为先和源头治理。依托药品涉网流通监管系统,结合药品网络销售信息报告等方式,进行非现场检查、触发式检查,构建“无感监管、有感服务”的高效监管模式。针对短视频、直播、社交新媒体等新兴业态,实施药品安全、广告宣传及公平竞争等多领域综合监管,实现全过程一体化监管。

  (九)提升网络检查稽查能力。规范药品网络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电子数据取证流程。组织“理论+实战”培训,开展智慧监管实践案例的交流分享,强化涉及药品网络销售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遴选组建既懂业务又精技术的网络监管人才库,推动药品网络监管骨干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四、强化社会共治,形成网络治理新格局

  (十)优化服务监管措施。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一网通办”,加强药品网络销售备案指导等事前服务,出台相关办事指南,明确合规要求,促进政务便利化。联合行业协会等制定本市平台和商户的行业指导性文件,引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完善药品物流配送制度,控制供应链末端风险。结合国家相关规定,探索建立本市药品跨境销售的合规指引。

  (十一)推动建立共治联盟。加强政企沟通,引导本市平台和商户建立共治联盟,在安全承诺、数据交换、质量体系构建、黑名单制度、网络指引和巡查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平台和商户有效自治、政府高效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十二)推动社会多方参与。鼓励平台通过公众号、短视频等方式打造药品网络宣传新IP,提升公众药品安全意识。加强法律宣贯,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曝光药品网络销售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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